永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欧文君)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进一步促进房地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近日,江永县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江永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共13条,主要包括改善住房市场供给、强化住房金融支持、创新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和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等方面。其中提出在本措施有效期内购买江永县区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签订网签合同并缴纳契税的,由财政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8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对纳入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先进模范人物和高层次人才,在江永县购买家庭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100万元,最低可达80万元。
在着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方面,《措施》对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分期缴纳土地价款,调整延缓缴纳相关费用减轻企业资金压力等予以明确。
在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方面,《措施》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交房即交证、打击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作出要求。
《措施》还在个人住房消费方面给出很大优惠。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人,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7月26日,有效期一年。在措施实施过程中,该县有关部门将密切监测房地产市场发展,及时研判分析形势,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刺激刚性需求,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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