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税务局公布一起偷逃税案例。犯案者为一名保险代理人,在八个课税年度逃缴税款总额86,849元,被判实时入狱九个月。
据税务局的信息透露,一名保险代理于七月十五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逃税罪名成立,被判实时入狱九个月。被告就入罪及判刑提出上诉,并申请保释,但裁判官拒绝其保释申请。
现年六十岁的被告,被控十一项蓄意意图逃税控罪,即被告在其报税表、其业务的损益表和雇主填报的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雇主报税表)上签署,而无合理理由相信在该等报表内的陈述为属实,触犯香港《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2条。被告先前否认有关控罪,经审讯后于七月十五日被裁定全部十一项逃税控罪罪名成立。
案情透露,被告独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她在其业务2009-2012课税年度的损益表内通过虚增成本(虚假申报办公室助理费用)、增加免税额(谎称父亲与其共同居住,增加免税额),合计虛報的支出及免稅額總額達770,000元,逃繳稅款總額86,849元。
【香港偷逃税的法律后果】
「香港审计一点通」了解到,在香港偷逃税主要的法律后果是两个:
(1)罚款:香港税务局可以按照香港的税法,可以征收罚款,最高能达到3倍。除此外,还可以针对违法行为,再加收最高5万港币的罚款。即罚款的封顶为:3倍税款+5万港币。
(2)刑事责任:按照香港税务条例,如逃税被定罪,税务局会起诉当事人,最终法院可以判刑(最高刑期为3年)。而如公司使用假发票,就会触犯“制作虚假文书罪”。按照香港相关法律规定,“制作虚假文书罪”一旦经法庭定罪,最高可判入狱14年。所以,最严重的后果是最高可以获刑入狱17年。
【香港公司如何防范税务风险?】
如果你的公司有营业收入和利润,而做出虚假申报,那么性质就完全变了,变成了“逃税”。 如上文所述,无疑这是违反了香港法例的。香港税务局每两三年会对一批公司抽样调查,如果公司实际需要交税,而对税务局的申报却是无运营,那么将会启动调查。
据「香港审计一点通」多年的实操经验,大量的香港公司其实是可以申请“海外利得免税”的。这是合法的免税。
因为香港有明确规定,对海外利得免征利得税。所以,只要我们利用好政策,就可以轻松免除高额的应交税,比如几万元,几十万元都有可能。
【香港公司申请「海外利得免税」流程】
香港非常注重税务如实申报,社会诚信度很高。一旦被税务局发现违法,得不偿失。所以,我们奉劝各位香港企业主,充分利用好免税政策,避免“不经意”触犯香港税务刑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