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他们一身戎装保家卫国
如今,他们投身警营守护一方
纵使时光更迭,使命转换
他们对党和祖国的无限热爱没有变
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守护没有变
在建军95周年之际
一起走进他们
感受橄榄绿与警察蓝的辉映风采
从警卫连战士到山区派出所长
他为民解忧、守护一方的初心没有变
谭承旭
谭承旭,47岁,1994年入伍,1999年2月参加公安工作至今。先后荣获襄阳市优秀共产党员一次、个人三等功两次、个人嘉奖两次,模范家庭一次。谷城县总工会五一劳动奖章一次、县委组织部抗疫先进个人一次,县政法委表彰优秀政法干警两次,县局表彰清廉家庭,清廉民警各一次,先进个人十余次。
谭承旭工作所在的赵湾乡,系谷城县海拔最高、自然环境最恶劣、社会经济最困难的一个山区。在工作中,他和同事的出警经常需要穿上解放鞋,带上干粮,冬天下雪结冰时,还要带上防滑脚链和皮靴,碰到夜间紧急情况,还要佩戴强光照明手电筒。
山区最怕遇上梅雨和冰冻季节,每年这个时候,谭承旭都会和同事们主动放弃休假,24小时坚守岗位,每天休息不到5个小时。多年来,他们为了守护老乡们的安全,及时帮助护送转移群众、劝返车辆和蹚水过河人员,实现了安全零事故。工作虽然辛苦,但谭承旭却始终认为,能够守护老乡的平安,也是一件充实且快乐的事。
从青涩士兵到侦查破案标兵
他顽强拼搏、锐意进取的态度没有变
马剑
马剑,47岁,1993年12月入伍,1996年12月退伍后入警,长期在谷城县公安局担任警务技能教官,在全省警务技能大比武中,曾获得64式手枪射击个人第三名、阻击步枪射击个人第六名的好成绩。先后被县局评为侦查破案标兵、办案能手,荣立个人三等功四次、市局嘉奖三次。
入警以来,马剑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一名军人作风,坚持人民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无论在案件侦办还是服务群众工作中,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成功侦破了数起重大刑事案件;在日常工作中,他退伍不褪色,发扬连续作战、吃苦耐劳、英勇无畏的工作作风,通过智慧和敏锐洞察力,立足群众关心的各类案件,逮捕、起诉了一批犯罪嫌疑人,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充分体现了一名刑侦民警的责任担当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从军营班长到交警中队长
他一丝不苟、严格要求的标准没有变
陆翔
陆翔,57岁,1983年10月入伍,1987年10月复员后入警,现任谷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先后荣获三等功两次。
从橄榄绿换成藏青蓝,虽然服装变了,但他的信念、忠诚、使命没有变。入警以来,陆翔始终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待交通违法者他耐心释法、对待受困群众雪中送炭、对待工作一丝不苟……正是凭着这股子干劲,他的各项工作业绩突出,连续多年保持工作量全大队第一,成为大队交通管理工作的“领头雁”、“排头兵”。
2022年来,他带领中队民警、辅警共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800余起,其中酒醉驾132起,货车超载165起,非法改装85起,无证驾驶144起,有效遏制了“马路杀手”,确保了辖区交通大局平安稳定。
从武警士兵到驻村第一书记
他扶贫致富、振兴家乡的愿望没有变
刘义勇
刘义勇,60岁,1981年入伍,1984年转业后入警,曾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获得省、市、县先进个人称号。
先后担任过基层派出所所长、巡警大队教导员、机关后勤保障大队副大队长等职务,刘义勇在警察这个职位上,创造了“巡案查访”工作机制,坚持主动下乡巡访,化解矛盾,有效杜绝了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得到了公安部的肯定。
2021年,他听从领导的召唤,担任公安局驻渔坪村第一书记,工作中,虚心好学,集思广益,很快进入角色。与村支两委一道,主动为渔坪村访民情,跑项目,找出路。2018年来,共为渔坪村争取资金200多万元,自掏腰包投资20余万元,硬是把一个贫困的温饱型山村改变成相对富裕的乡村,实实在在改变了村风村貌,受到了当地老百姓和上级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
从海军航空兵到优秀党务工作者
他顽强拼搏、忠诚担当的作风没有变
雷海波
雷海波,47岁,1992年12月入伍,1996年12月转业后入警,先后荣获公安部二级英模荣誉称号、湖北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湖北省政府一等功,多次被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1999年10月28日,他和同事在处置一起劫持人质事件时,为了保护5名群众安全,他不顾犯罪分子即将点燃的汽油桶,舍生忘死,猛扑上前,成功救下人质,自己却被大面积严重烧伤。
新冠疫情爆发期间,他克服身体不适,积极主动请战,继续发扬精神,奔走在抗疫一线,奋战在谷城街头巷尾,争做防控宣传“带头人”、誓做社区封控“守门人”、力做人民群众“贴心人”。他用忠诚、担当、顽强、拼搏彰显了最美退役军转民警的风采。
从武警战士到公安法制标兵
他一心为民、锲而不舍的精神没有变
陈光明
陈光明,56岁,1985年10月入伍,1991年10月转业后入警,先后荣获襄阳市优秀法制民警一次、谷城县先进工作者五次,立三等功一次,嘉奖一次,优秀公务员三次。
在工作中,他坚持人民至上的为民情怀,秉持重证据轻口供的正确执法理念,认真负责,公平公正。在一次案件审批中,由于现场无直接证据,侦办陷入困局,虽三次被县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批准逮捕,但他毫不气馁,又与办案民警进一步完善证据,向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最终被认为“确有逮捕必要”,被告人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在他的坚持下,嫌疑人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也给了受害人一个合理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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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李彤华
值班编辑:张 琨
稿件来源:谷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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