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天賦人權有進步意義,但是,沒有指出人權的根本基礎在哪裡,沒有指出“天”如何賦“人權”!
我的觀點:天賦人權,天祇有用“土地”才能賦“人權”,包括地下、地面、地上。如果不賦予每個人土地權,那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人權,天賦人權首先是天賦人們土地權。用大白話説,每個人一出生就應該是地主,而不是一部分人是無產階級,一部分人是超級土豪階級。
如何實現?比如,中国领土加领海大概是1200萬平方公里,14亿人平均,每个人可以拥有8571平方米国土。
政府代表國家为一个国民颁发土地证,证件上不登载土地位置,只登记土地面积,政府代表国家每年为每个人定期发放土地收益,土地收益包括粮食、矿藏、地租、房租、房价增值,地价增值等。
當每一个国民都是拥有8571平方米土地的地主時,还用得着上社保吗?完全用不着。
绝大多数人,包括读了许许多多各种书的人,根本搞不清楚为什么绝大多数人贫穷只有一小撮人富可敌国。土地被一小撮人佔有就是原因。土地从自然法或者从天理上来讲,属于全体国民,收益人人有份,如果找不到更公平的分配方法,那平均分配是最合适的方法。
國民去世,土地證作廢,土地收益權喪失。
当每个国民都平均拥有8571平方米国土及其收益时时,如果国家遇到外敌入侵,也能更能激起人们抵抗侵略的决心和意志,战时征兵也更容易!
資產階級學者一談到土地,就嚷嚷土地私有,但是到底如何私有?它們無非就是農村人能賣地云云。
地權,最主要是土地收益權,必須人人都有,這樣才能確立基礎上的公平。衹要是一國國民,都有平等獲得地權的權利,平等包括獲得土地的面積平等、獲得土地的收益平等。
在此基礎上,每個人根據自己的智力體力獲得更多收入,比如科技工作者獲得智慧成果的收入、體育工作者獲得比賽門票的收入、演藝人士獲得表演方面的收入。
如果一個人有土地收益權,那他就在找工作時不用低聲下氣,就能跟工作崗位提供一方展開公平博弈。
祇有每個人都有土地收益權,無產階級才會徹底消失。
平均地權、確立每個國民的土地收益權,有助於團结台灣同胞民心,早日化干戈為玉帛。
中國政府应當準確丈量國土,準確統計國民數量,國民包含港澳臺公民。有了準確的數據後,將國土平均分配給每個國民,不論年齡,不論男女,不论職業,不論智力、不論體力、不論學歷,人人有份,但是,被法院生效判決確認的有罪並且刑罰沒有執行完畢的人員,其土地收益權应當被剝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得以恢復。
資產階級學者動不動就嚷嚷土地私有、自由交易。那到底怎麼個私有法,他們卻語焉不詳,拿不出一套好辦法。結果就是土地落入土豪劣紳極其政府代理人手裡,勞苦大眾沒有一寸土地,當然也就無法獲得土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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