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布。
文书显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第51961873号“leijun”商标被驳回。小米公司诉至法院称,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整体外观、构成要素、呼叫及含义等方面区别明显,不应认定为近似商标。经过原告长期的宣传和使用,诉争商标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并与原告建立了对应关系,可与引证商标相区分。请求法院撤销被诉决定,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决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诉争商标“leijun”与引证商标的主要认读部分“雷骏Leijun”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若将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共同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认为二者之间存在特定的联系,故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因此,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此外,原告提交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使用已经具有可与引证商标相区分的显著性。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此前,小米公司曾申请“小米人”、“XIAOMI 商标”、“雷军超大杯”、“小爱”、“粮厂”、“MIX”、“米家”等商标被驳回。只能说,商标申请过程中遭遇驳回是一件太正常的事情了,大企业也无法做到100%成功注册!如果有谁说商标注册百分百包过,那一定是骗人的!
任何人做不到百分百成功注册商标!但是,专业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人在商标申请布局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帮助申请人提前检索商标是否符合规范,是否违反商标法的相关要求,后续还可能通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等途径帮助挽回商标,通过专业人士的帮助可以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避免非专业导致的各种流程和细节错误!
来源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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