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龙华区观澜街道赤花岭旧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龙岗区[宝龙科技城片区]法定图则修编(草案)公开展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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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花岭旧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
龙华区观澜街道赤花岭旧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项目己列入《2020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六批计划》。现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通过2022年龙华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
项目概况:
赤花岭旧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桂花路与沿河东路交汇处西北侧。
更新单元用地面积30200.7㎡,拆除范围用地面积25535.2㎡,其中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1373.3㎡(含划入零星用地2553.5㎡)规划总容积为116510㎡,规划容积率10.2。
其中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112690㎡,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3820㎡(含社区管理用房300㎡,文化活动室1000㎡,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1000㎡,公交首末站1500㎡,环卫工人作息房20㎡)。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绿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盛嘉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盛荟集团有限公司。
盛荟集团目前投资业务总资产已逾200亿元, 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方面已在深圳区域投资15个项目,开发建筑面积约450万㎡,货值超1356亿元。基金投资投向范围涵盖大湾区的优质物业产权、长租公寓运营权等。
02
[宝龙科技城片区]法定图则修编(草案)公开展示通告
7月28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龙岗区[宝龙科技城片区]法定图则修编(草案)公开展示的通告。
重点内容
一、发展目标 1.本片区的发展目标是:创新引领、辐射东部的科创智区;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高铁新城;山水相依、绿色生态的美丽都市。 2.本片区的功能定位是集先进制造、科创研发、生活配套功能于一体的高新园区和高铁新城。 3.本片区规划居住人口规模为指引性指标,约33万人,规划建筑容积为指引性指标,约2963万㎡(不含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市政设施等建筑面积)。 二、土地利用 1.依据上位规划、结合片区具体情况,本片区划分为十一个标准单元,各标准单元具体控制要求详见“图表”。 2.本图则规划地块的用地性质及相关控制要求详见“图表”中“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图则所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为该地块的主导用地性质,土地的混合使用应依据《深标》相关规定执行。 3.图则所确定的用地性质是对未来土地利用的控制与引导,现状合法土地用途与图则规定用地性质不符的,原则上可继续保持其原有的使用功能,如需改建或重建,须与图则规定的用地性质相符。 4.本图则范围内现状用途为工业功能的地块规划为非工业用地性质的,应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等要求,在后续实施阶段开展土壤污染物调查,落实土壤污染物防治相关措施。 5.图则规划的地块界线,在规划管理与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标准规范与政策法规对地块进行合并或细分。 6.图则所确定的配套设施,若安排在土地使用权已出让的地块内,相关管理部门可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在有需要的时候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对被征收对象给予补偿。 7.本图则将08-01、08-03、08-11、09-06、09-07、09-11、09-13、09-15、09-16、10-02、10-06、10-10、10-15、12-03、12-06、13-11、14-02、14-05、 14-08、14-10、27-13、27-15、28-04、29-01、29-02、29-08、29-11、29-12、 29-14、29-15、30-01、30-02、30-03、30-08、30-09、30-11、30-16、30-18地块规划为发展备用地,地块的使用应符合基本生态控制线相关管理规定。发展备用地未来开发使用时须进一步研究明确,按程序报批。 三、开发强度 1.本图则规划容积增量约841万㎡(不含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市政设施等的容积)。容积增量包括自本图则批准之日起,(1)国有未出让用地或未明确规划指标的非农建设用地、征地返还用地上的容积增量;(2)已批未建用地因本图则或今后规划调整产生的容积增量;(3)已建成地块因新批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旧住宅区更新改造等实施方案或规划调整产生的容积增量。 2.根据上位国土空间规划传导要求,本图则确定十一个标准单元的规划容积增量及相关控制要求,详见“图表”中“标准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其中,标准单元的规划容积增量为刚性控制内容。标准单元规划容积增量之间的调配, 待相关规则出台后从其规定。 3.本图则仅确定地块容积中居住、商业服务业、工业、物流仓储、综合发展用地的规定建筑面积(不含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市政设施等的建筑面积)。地块容积确定还应满足公共服务设施承载力、交通市政设施承载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地质条件、生态保护等要求,并满足日照、消防等规范要求。在特殊地区,还应满足文物保护、历史建筑保护、机场净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微波通道、油气管线防护等相关控制要求。 4.本图则对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市政设施等用地的地块容积不作规定,其开发强度和建设规模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与政策法规确定。 5.本图则规划容积增量包括除08-03、13-11地块外的发展备用地的容积增量。
附件1:法定图则修编(草案)文本
附件2:法定图则修编(草案)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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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运营以及乡村振兴进行高度融合发展,我们致力于通过“旧改+运营”、“园区+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为中国新型城镇化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合一业务范围包括政府政策编制顾问、更新整备项目全程顾问(投资开发顾问、全流程开发管理顾问及融资并购)、工改工产业园区策划招商运营等,参与操盘和服务的项目覆盖深圳十个区。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立足深圳面向湾区,已正式成立东莞、惠州公司、广佛办事处,业务覆盖粤港澳大湾区两岸七城。集团于2017年、2019年荣获中国地产年会年度城市更新运营大奖。2020年,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工作站设立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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