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2018 年8 月,旗农牧业 局制定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行动计划落实意见,提出三年行动总体目标,即到2020 年,全旗天然草原植被平均盖度稳定在65%以上,草原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功能 进一步提升;年种草面积保持130万亩,优质牧草年生产能力达到11.14万吨,青贮饲 料年贮量达到278.
57万吨(鲜重);饲草料生产供给能力大幅增长,优质饲草料供给 能力进一步提高;探索出全旗禁牧舍饲畜牧业发展模式。
工作内容:
加大草原保护监督管理力度,强化草原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占用草原审核审 批工作,全面完成巡视“回头看”和中央环保督察的整改任务;
在全旗16个苏木镇落实和完善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涉及草原面 积918万亩,都是禁牧面积。实行补奖资金兑现与牧户禁牧履责情况挂钩,建立收益 农牧户的“履责奖惩制度”,强化禁牧监管。加强草原保护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 管工作,推进天然草原退牧还草、退耕还林还草、已垦撂荒草原治理和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等工程的任务落实,确保退化沙化草原治理、草原基础设施建设和优质牧草种 植利用得到进一步提升,草原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2018 年全旗草原植被平均盖度要稳定在65%以上。
加大草原鼠虫害防控力度,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统防统治能力。加大标 准化防控技术和绿色药剂使用的推广力度,确保在鼠虫害多发期不发生重大草原生物灾害事件。
行动计划落实意见还从5个方面提出工作措施:(一)加强依法治草;(二)强化草 原保护建设政策落实和项目管理;(三)加强草原生物灾害绿色防控;(四)推进草原保护建设标准化;(五)积极组织开展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行动现场推进会。
科左后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摘要)
一、草原生态环境现状
(一)天然草原资源现状
科左后旗现有2类草原:温性草原类、低地草甸类。有4个亚类草原:沙地温性草 原亚类、低湿地草甸亚类、低地盐化草甸亚类、沼泽化草甸亚类。科左后旗处于温带半干旱区,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春季风多,夏季雨少。草原生态比较脆弱,由于近几年连续干旱和不合理的利用,加速了草原退化、沙化进程,已制约着地区经济的发展。采 取切实有效的手段和措施,确立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不仅是我 旗草原生态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实现经济繁荣和政治稳定 的重要途径。
科左后旗草原面积1050万亩,因气候的持续干旱和人为因素的影响,造成了天然 草地大面积退化、沙化和盐渍化,退化、沙化和盐渍化的面积占草原总面积的53.6% , 其中重度沙化退化面积占草原总面积的17.6% 。草地资源质量评价等级与1985 年 草级相比有明显下降趋势,由于草群结构趋于单一,致使丰歉年产草量差异明显,草畜 平衡波动幅度很大。
(二)草原保护建设取得的成效
1. 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
基本草原是我旗草原的核心部分,是草原保护的红线。我旗于2008年完成基本草 原划定工作,共划定基本草原844.48万亩,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80.43% 。其中,人工草 地52.48万亩、改良草地8.91万亩、重要放牧场737.75万亩、打草场45.34万亩。
2. 扎实推进落实完善草原
“双权一制”工作 草原家庭承包制是党在农村牧区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资 源的根本措施,也是落实草原保护管理各项制度和政策的基本前提和基础。我旗截至 2017年底,全面完成草原确权承包工作。
3. 全面加快草原生态建设步伐
“十二五”以来,我旗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与发展并举的发展思路,紧紧围绕“禁牧 不禁养、减畜不减收”的目标,以实施退牧还草、牧草良种补贴等项目为契机,不断加 大草原建设规模。据2015年监测,工程区平均植被盖度、高度、干草产量分别比非工程区高出13个百分点、10厘米、11千克。
4. 创新机制,扎实推进草原补奖新政的深入落实
2011年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政策实施以来,为了确保把这项资金规模大、 覆盖面广、补贴内容多的强牧惠牧政策实施好,我旗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 实加强了组织实施工作,并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草原新政的深入落实,加快了草原 生态恢复速度,不仅有效增加了农牧民政策性收入,而且加快了草原畜牧业生产经营 方式转变,有效保护了草原生态环境,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旗完成补奖政策禁牧任 务795万亩,草畜平衡任务255 万亩;落实牧草良种补贴任务90.146 万亩;发放农牧 民生产资料补贴5.813万户;有6.7万农牧户享受到了国家草原补奖惠民政策。
二、一期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实施情况
(一)基本情况
科左后旗一期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涉及16个苏木镇场、262个嘎查村,涉 及农牧民58130户,34.72万人。
2011至2015年全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每年实施1050 万亩。其中,禁 牧面积795万亩,草畜平衡面积255万亩,牧草良种补贴面积90.146万亩。总补贴资 金11870.41万元,其中,禁牧补贴4770万元,草畜平衡补助589 万元,牧民生产资料 补贴4650.4万元,牧草良种补贴860.96万元。草原管护人员262名。补贴资金通过 农牧民“一卡通”的形式发放到农牧民手中,发放率为100% 。
(二)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旗政府成立了科左后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 励机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责任。二是强化监督,严格执法。把查处破坏草原案件作为草原执法工作的重点,加强事前监督,预防各种破坏草原案 件的发生。对发现的开垦草原案件及时立案,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从严从 重查处,做到了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三是加强草原监理队伍建设,录用村级草原管护 员,加强草原生态保护监管力度。四是加强档案管理,建立了基础数据库和电子档案 管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三)主要成效
一是自2002年以来,科左后旗在退化、沙化较为严重的草牧场上实施完成了退牧 还草围栏705万亩,补播牧草95万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通过项目的实施,草原植 被盖度提高了20个百分点,草群高度提高10—20厘米,亩产量提高20千克以上。这 不但使项目区农牧民的收入得到了明显提高,也使退牧区域内草地资源得到了有效保 护,草原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地域小气候明显改善,项目区基本实现了 草畜平衡,生态和畜牧业逐步走上了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道路。
二是草原植被恢复明显。通过草畜平衡和禁牧减畜,有效减轻了草原放牧压力,草原生产力显著提高,草原植被明显恢复。2015年草原生态监测显示,全旗天然草原 植被覆盖度、鲜草产量比实施奖补工作之前提高5%—30% ,草本、半灌木及矮小灌木 草原总产草量鲜重每亩93.6 千克,总产风干重每亩29.7 千克,其中可食草风干重每 亩19 7千克。具有灌木及高大草本植物草原总产草量鲜重每亩143.9 千克,总产草 量风干重每亩44.2千克。三是草原保护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增强。通过大力开展宣传培训,使农牧 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国家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草原保护 意识明显提高,草原保护义务明确,草原过度放牧和掠夺式经营的情况有所改变。
三、实施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范围及分区
(一)实施范围 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规定,我旗全年禁牧任务共计9232390亩,涉及16个苏木镇 场。凡持有草原承包经营权证、使用权证或签订了草原承包经营合同的农牧民、国有 农牧林场的员工均可以享受草原生态补奖政策。
(二)分区 以草原普查和监测数据为依据,以一期草原补奖政策落实为基础,新一轮草原补 奖区全部划分为全年禁牧区。执行严格的禁牧政策,不得放牧利用,五年为一个禁牧 周期。
四、草原补奖政策内容及标准
(一)全年禁牧区的草原,实施全年禁牧区管理,中央财政对履行全年禁牧义务的 牧民按照每年每亩9.66元的测算标准给予全年禁牧奖励。
(二)绩效考核奖励资金用于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和草原畜牧业发展。
(三)地方配套政策。全面落实自治区草原专职管护员补贴、畜牧良种补贴、农机 补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等配套政策。按照自治区公布的2015 年当地最低 工资标准下拨草原管护员工资。金融部门加大对养殖大户、生态家庭牧场和专业合作 社等经营主体的资金支持,为发展现代畜牧业,加快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提供资金支 持。
五、任务落实及资金分配
根据科左后旗草原确权面积,结合草原生态的现状、自然环境、草原的载畜能力及 再生能力等客观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所涉及的苏木镇场的全年禁牧区。
补贴对象:具有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或联户经营权证,从事草原畜牧业生产的农牧 民、农牧工均可享受全年禁牧补贴。
补贴方式与管理:苏木镇场上报补贴面积,农牧部门根据确权面积统计审核,旗财 政部门通过“一卡通”进行发放补贴。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办公室具体负责 奖励政策的实施和监督、公示、复查、受理举报。实行“三专一封闭”的资金管理制度, 违反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查处,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 理实施细则》进行资金管理
六、具体要求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明确实施主体。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坚持任务、资金、目 标、责任、办法落实到基层的原则,明确苏木镇场为政策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各苏木 镇场依据自治区的实施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指导嘎查村制定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方案,并负责审批。旗政府要依据苏木镇场实施方案,形成本旗实施方案,上报 通辽市,并做好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管理。
(二)实行草原专职管护员制度,加大监管力度。苏木镇场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 统一聘用专职草原管护员,由旗农牧业局统一管理,协助草原执法人员做好全年禁牧 的监管工作。专职草原管护员管理按自治区农牧业厅制定的管理办法执行。
(三)补奖资金与履行责任挂钩,建立奖惩制度。草原补奖资金兑现与农牧民全 年禁牧制度履责情况相挂钩,对于执行全年禁牧不到位,扣发或停发其部分或全部补 奖资金,对于严格执行全年禁牧的,给予奖励。
(四)切实推进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利用草原确权承包成果。按照自治区《草原确 权承包方案》规定,全力做好草原确权承包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任务,为草原补奖 政策有效落实打好基础。完成草原确权承包工作的苏木镇场,落实新一轮草原补奖政 策时,应按照草原确权承包后的面积执行;未完成草原确权承包的苏木镇场,可暂时参 照一期承包面积执行。各苏木镇场要加快推进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待完成草原确权承 包后,及时调整。
(五)鼓励依法有序流转,明确受益主体。纳入到全年禁牧的已流转的草原,也要 严格执行相应的全年禁牧制度,其全年禁牧奖励应归原承包人。依法转让的,其全年 禁牧奖励应归受让方。
(六)严禁国家公职人员非法享受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各地在落实草原补奖政策 时,要坚决禁止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非法占用草原,并以任何形式享受草原补奖政 策,侵占牧民利益。
来源 │科尔沁左翼后旗畜牧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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