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冶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标的额为1169余万元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法院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快速厘清案情,用调解的方式为当事双方实质化解了矛盾,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优化了辖区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更是古冶法院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又一成果。
原告某重工公司起诉被告某能源公司支付加工制作费11697553.5 元并申请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于2022年7月4日在古冶法院立案。民二庭法官孙艳春受理该案后,密切关注这件标的额较大的案件,并带领法官助理迅速了解案情,第一时间与双方代理人取得联系。经过法庭多次耐心细致地沟通,双方均同意先行进行调解。
7月14日上午,法庭安排双方当事人见面并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方提出先行解除保全再支付加工制作费,原告方担心解除保全措施后被告公司不付款,双方久久未能达成一致,遂准备放弃调解择日进行庭审。看着离开的当事人露出遗憾的表情,法官助理金腾蔚并未放弃,立即根据刚才双方的争议焦点再行修改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并马上发送给双方。一个小时后,双方当事人又回到法庭,就新的调解方案坐在一起继续进行商讨。此时已经临近中午十二点,看到当事人双方的调解诚意,为减少当事人往返奔波的次数,干警们决定加班加点为当事人调解。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下午两点钟,经过将近两个小时的讨论和数次的方案修改,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随后,法庭及时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双方当场签字。至此,一起涉及千万元标的额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得到了化解。此案的调解结果让双方都非常满意,并对法官和助理不辞辛苦、牺牲午饭和休息时间只为化解矛盾的精神很是感动,并对向法官及法官助理表示感谢。
民事调解书
古冶法院始终坚持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多点发力,畅通涉企司法服务措施,站在企业的角度全方位考量案件,着力解决群众“急愁难盼”的问题,不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着法院力量和法院温度,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供稿:古冶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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