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参保企业 2021 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 2021 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2021 年末参保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 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 90%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严重失信、破产、迁出、注销企业以及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不纳入返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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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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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
企业招用202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缴纳失业保险,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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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行返岗交通补贴
对自行到我市规上工业企业返岗就业的省外员工,且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申领时(2022年6月开始申领)仍处于社保参保状态的给予返岗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华东地区 300 元/人、华东地区以外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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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业新招员工补贴
2月1日-2月28日,全市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和限上商贸企业招用市外户籍人员初次在东就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
规上、限上企业自5月1日起3个月内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每新增1人,且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招工补助,每家企业最高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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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
1.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除对距法定正常退休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企业改制人员和经劳动部门招工的志愿兵中“4050”人员退休前可以享受5年外,其余人员最长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部分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咨询电话:0579-86625036
七、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企业开展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培训,经核定给予企业专项职业能力800元/人、岗前(转岗)培训600元/人、大学生岗前800元/人、初级工1200元/人、中级工16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2500元/人、高级技师3000元/人。本年度内每人可参加3次不同岗位稳岗技能提升培训,每人每年度最多可享受3次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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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到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并按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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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学生实习补贴
2018年1月(含)起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我市经认定的实习基地或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的企业(“双一流”、985.211大学生除外)实习,可享受实习补贴,补贴标准为:专科(高职)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本科及以上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00%,补贴时间最长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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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脱贫人口一次性就业补贴
对首次到我市企业就业(以参保记录为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给予一次性3000元/人的就业补贴。(协作地区是指四川巴中4县、甘孜2县和“婺爱秦巴”行动确定的甘肃陇南9县、定西7县的脱贫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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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东阳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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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黄祥
终审:史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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