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一诺 通讯员 王兆法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历下法院”)收到北海国际仲裁院提请的关于申请人吴某某与被申请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赵某某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的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38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冻结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济南历下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吴某某的保全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立案保全团队于6月23日冒着炎炎烈日前往5家银行冻结被申请人名下账号,共计冻结人民币4363219.43元,并于6月24日分别向申请人、被申请人和北海国际仲裁院进行了送达工作。本以为这个案子可以告一段落,但6月27日济南历下法院又收到被申请人关于解除上述5个账号的申请,理由是被申请人是山东黄河防洪抢险专业单位,查封的账户内资金系专项用于防汛应急工作的专款,司法冻结将直接影响黄河山东流域的防汛工作顺利开展,因此,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向济南历下法院递交了账户冻结置换查封申请书。
依据我国防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黄河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济南历下法院保全团队虞宏法官按照中央“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坚持以大局为重,同时还要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对此情况依法进行审查后,在被申请人提供了足额担保的前提下,作出了民事裁定书。6月29日济南历下法院保全团队兵分两路,第一组人员奔赴银行冻结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账号,第二组人员在一组成功足额冻结的情况下,再对黄河防汛账号依法解除冻结。
济南历下法院立案保全团队迅速、有效、稳妥地对此案进行财产保全,既确保了汛期黄河防汛工作顺利开展又最大限度的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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