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29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及案件进展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泛海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公司”)收到湖北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鄂01执90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其主要内容为终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做出的(2022)京中信执字第00186号执行证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终结执行程序后,有财产线索且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本院将依法恢复执行。
据悉,该案是因其子公司武汉公司未能如期清偿中国民生信托的债务,后者向武汉中院申请了执行。2022年4月15日,武汉公司收到了武汉中院总送的执行通知书,责令武汉公司、泛海控股履行(2022)京中信执字第00186号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负担该案执行费。5月5日,武汉公司收到武汉中院的执行裁定书,法院冻结武汉公司持有的部分股权、查封其持有的部分地块土地使用权,查封、冻结期限为3年。
另悉,日前,泛海控股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2022沪74执207《执行通知书》,其内容为北京银行与泛海控股国际、公司、民生担保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2021)沪74民初327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北京银行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上海金融法院责令公司履行(2021)沪74民初327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并负担该案执行费。
该案件为北京银行上海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为由,将泛海控股境外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有限公司、泛海控股、及控股子公司民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经过调解后,泛海控股国际承诺于2022年4月30日前向北京银行支付本息、罚息、案件受理费、原告主张的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公司及民生担保对泛海控股国际的相关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泛海控股经过于上海金融法院核实,法院已按执行金额全额划扣公司存款,该案的支付义务已履行完毕。
另据泛海控股公布的案件进展公告,泛海控股子公司武汉公司与台山高弘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件,最新的进展为,湖北高级人民法院就被执行人的不予执行申请正在复议中,且评估报告短期内无法作出,依照相关法规,裁定为,终结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作出的(2020)鲁济南齐鲁证执字第11号公证书的执行。该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终结执行程序后,有财产线索且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该院将依法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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