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有效规避、制裁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滨州市力通管业有限公司,住所地: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杨柳雪 镇小范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6025677080851。
法定代表人:褚立花。
被执行人:褚立花,女,1981年5月21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杨柳雪镇褚家村18号,身份号码372301198105214422。
被执行人:滨州市金山网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杨柳雪镇驻地西2公里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255336025X3。
法定代表人:唐付荣。
被执行人:孙志杰,男,1987年5月14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滨州市滨州市滨城区杨柳雪镇后孙村37-1号,身份号码372301198705144413。
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比例予以奖励(有效期至2022年7月28日)。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宋法官 0543-8133286
特此公告。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本文来源:掌上滨州综合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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