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他人驾驶证不归还
还多次拿去处理违章
近日,经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如东男子冯某最终被判了刑。
被害人伍某是在2018年弄丢驾驶证的,前不久他驾车违反了禁令标志而被处罚,就按正常流程到车管所去处理违章,这才发现驾驶证上的分数有异常。
处理完违章后工作人员告诉伍某,他的驾驶证已经被扣了10分,只有2分可扣,询问其是否去过泰州,伍某满脸疑惑,坚称没有去过泰州,而且今年也就两次小违章,怎么就扣了这么多分。
没想到第二天,伍某又收到南通交警部门发来的一条信息,他的驾驶证又被扣分了。
信息上说伍某的驾驶证已经扣满了12分,请于15日内参加满分学习考试,否则驾驶证将停止使用。这让正一头雾水的伍某更加奇怪了,为了搞清楚缘由,伍某选择到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部门经调查发现,男子冯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他早在2017年就因违章驾驶证被暂扣,之后就失去了驾驶资格,而在伍某报案当天,正是他因违章驾驶被现场处罚时,报了伍某的身份证号,才得以蒙混过关。
冯某连续两次驾考都未通过,便放弃考试,在2018年4月,在工地工作的冯某意外发现伍某遗落的驾驶证,便萌生出冒用伍某身份信息的想法,而丢失证件的伍某当时因驾驶证快要到期便没有再寻找,且以旧证遗失为理由,未向交管部门上交旧证。
直至案发冯某已经先后五次冒用他人驾驶证,在南通、泰州等地处理交通违法,近日如东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冯某因犯盗用身份证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小提醒
无论是处理违章还是在其他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编造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证件均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刑事犯罪,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不要随意外界自己的重要证件,如有丢失还请及时挂失补办,以免因信息泄露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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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杨医生
法律顾问:上海正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郑晓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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