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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确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名词。
本期“我对你有问题”分享的好书是美籍德裔社会心理学家埃里希•弗洛姆创作的心理学著作《爱的艺术》,这本书被誉为爱的艺术理论专著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
分享人种子bon对本书提出了7个问题,并在书中找到了答案。
#01为什么说爱是一门需要学习的艺术?
答:爱究竟是什么?很多人认为,爱是一种快感,体验它是件随机而遇的事,一个人运气好便会“堕入”其中。几乎很少有人认为:爱,还有需要学习的东西。《爱的艺术》的作者弗洛姆在书中写道,人们对爱的这种理解,其实建立在三个错误前提之上:
1.多数人宁愿把爱当成被爱的问题,而不愿当成爱的问题,即不愿当成爱的能力的问题。对他们来说,爱就是如何被爱、如何惹人爱。他们沿着几条途径来追求这一目的:一条是——尤为男性所采用——应该取得成就,获得他自己所处的社会条件所允许的最大限度的地位和财富;另一条尤为女性所采用的途径,是通过健美锻炼、修饰仪表、穿着入时等使自己富于魅力;男女共同采用的使自己富于魅力的其他方法是:举止温文尔雅,谈吐风趣幽默,乐于助人,诚实谦虚,不矫揉造作。那些使自己可爱的方法与使自己成功地“赢得朋友和影响他人”的方法大体相同。实际上,就我们的文化而言,大多数人所谓的可爱,不过意味着适于大众的爱慕和性吸引力的融合。
2.隐含在认为爱没有任何应该学习之处的态度背后的第二个前提是:把爱的问题设想为一个对象的问题,而不是才能的问题。人们认为爱是简单的,困难的是寻找正确的爱的对象。
我们的整个文化是以购买的欲望、互利交换的思想为基础的。现代人的幸福在于观察商店橱窗的激情,在于购买一切能够付得起钱的商品,付现款或分期付款。他(她)以同样的方式看人。对男性有吸引力的姑娘,对女性有吸引力的男子,都是被追逐的俏货。“吸引力”通常意味着在人格市场上被人爱慕和供不应求。总之,爱的意识常常只是作为他们自身交换能力范围内的人类商品而已。人们力图做一个交易:从社会价值基点来看,这个对象应是值得要的,而且同时就我的公开和隐秘的财产和潜能而论,对象也应该想要我。当他们考虑到自己的交换价值的限度,并在这种交易中都已发现可以得到的最好对象时,这两个人就坠入了情网。常常像购买实际的不动产一样,在这种交易中,能够发展的潜能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在一种交易盛行和奉物质财富为首要价值的文化中,人类爱的关系遵循统治商品交换和劳动力市场的相同的规律,这是毫不奇怪的。
3.导致认为爱没有任何可以学习之处的第三个错误,在于把最初坠入情网的经历与爱的“久恒”之间的区别混淆了。如果两个陌生人,像我们所有人一样,突然让他们破除陌生这堵墙,而且立即感到密切,感到融洽,那么这一时刻是他们生活中最兴奋、最激动的。对于一个身居事外、孤独、没有爱的人,这更会使他惊奇和陶醉。如果这与性的吸引力和性交结合着或同时开始,那么这种突然产生亲近感的奇迹会使他们非常容易地相爱。然而,这种类型的爱自然不能持久。当他们十分熟悉时,他们的亲密感就越来越失去神奇的个性,直到他们对立、失望和相互厌倦,扼杀了最初的激情。但是,他们在开始时并不知道这些。实际上,他们被痴恋的强烈感情所驱使,以此来互相证明他们爱的强烈感情的“狂热”,而这恰恰证明他们先前是何等的寂寞。
弗洛姆强调:几乎没有什么活动像爱这样以极大的希望和期待开始,却以有规律的失败而告终。如果这是其他任何活动和事业,人们都会渴望认识失败的原因,学习做好它的方法,或者干脆拉倒了事。但爱是不可能拉倒了事的。对爱来说,只有一条克服失败的恰当途径——找出失败的原因,并着手探索爱的真谛。
想要做到这些,第一步就是明确爱是一门艺术,正像生活是一门艺术一样。如果我们想知道如何爱,就必须遵循我们学习其他任何艺术的方法,诸如学习音乐、绘画、木工或医学技艺及工程艺术的方法。
#02人最深切的需要就是避免分离,摆脱孤独的监禁。那么,如何从孤独中解脱呢?
答:人具有天赋的理性。他是了解自身的生命体,他了解他自己、他的同伴、他的过去和未来的趋向。这种对他自己作为一个孤独的实体的认识,对他自己短暂的生命历程的认识,对不由他的愿望而出生又违背他的意愿而死去这一事实的认识,对他将在他热爱的那些人之前或之后死去的认识,对他的寂寞和孤独的认识,对他在自然和社会面前无能为力的认识,所有这些都令他感到孤独和隔绝的生存状态是不堪忍受的监狱。如果他不能从这个监狱中解放自己,以某种形式与人们和外部世界沟通,他就将变成一个疯子。
如何从这种可怕的孤独中解脱出来?弗洛姆在书中给出了人们摆脱孤独感的不同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进入迷狂状态。现代人常常通过酗酒药瘾、性乱进入一种迷狂状态,这种迷狂结束后,人往往会产生比以前更加强烈的孤独感。第二种方式是建立与群体及其风俗、习惯和信念一致基础上的结合。假如我同每个人一样,假如没有使我区别于其他人的情感和思想,假如我在习俗、衣着、观念上与群体的模式一致,那么我便得救了,从可怕的孤独感中解脱出来了。这种雷同一致型结合并不热切、强烈,它是平静的,照惯例行事。也正因此,这种结合常常不足以弥补分离之忧。达到结合的第三种方式在于创造性活动——或是艺术家的创造活动,或是工匠的创造活动。在任何创造性工作中,有创造性的人都把自己同物结合起来,这里的物代表他身外的世界。
人在创造过程中把自己与世界结合起来。在生产活动中达到的一致不是人际的协调,在迷狂的融合中达到的协调是倏忽即逝的,由一致而达到协调不过是虚假的协调。因此它们仅是生存不完全的答案。圆满的回答在于达到人际的协调,在于我与另一个人融为一体,在于爱。
成熟的爱是在保持自己的尊严和个性条件下的结合。爱是人的一种主动的能力,是一种突破使人与人分离的那些屏障的能力,一种把他和他人联合起来的能力。爱使人克服孤独和分离感,但爱承认人自身的价值,保持自身的尊严。在爱之中,存在着这样的矛盾状态:两个人成为一体而仍然保留着个人尊严和个性。
#03爱重要的是“给予”还是“接受”?
答:弗洛姆认为,爱是一种活动,不是一种消极的情绪;它是“永恒的”,而不是“堕入情网”。用最通俗的方式可以把爱的积极性表述为:爱主要是“给予”,而不是“接受”。
何谓“给予”?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简单的,但它的实际意义却非常复杂和含混。最普遍的误会是设想“给予”即是“放弃”某物,是丧失、牺牲。凡人格的发展还未超过接受、索取、守财倾向这一阶段的人,便有以这种方式“给予”的行为感受。买卖型人格是愿意“给予”,但是它以接受为交换条件;没有接受的“给予”是欺骗。主要人格倾向是非创造性倾向的人感到“给予”是贫乏的,多数这种类型的人因此而拒绝“给予”。有些人在牺牲意义上将“给予”视为一种美德。他们感到,正因为“给予”是痛苦的,他们才应该“给予”。在他们看来,“给予”的美德正在于这种接受牺牲的行为。对他们来说,“给予”比接受好。这一准则意味着承受剥夺之苦比享受欢乐好。
对于具有创造性人格的人来说,“给予”是完全不同的意思。“给予”是潜力的最高表现。正是在“给予”行为中,我体会到自己的强大、富有、能干。这种增强的生命力和潜力的体验使我倍感快乐。我感到自己精力充沛、勇于奉献、充满活力,因此也欢欣愉悦。“给予”比接受更令人快乐,这并不是因为“给予”是丧失、舍弃,而是因为我存在的价值正在于给予的行为。
在物质领域内“给予”意味着富有。富有,并不是说拥有很多财物的人就富有,而是慷慨解囊的人才富有。从心理学角度讲,担心损失某样东西而焦虑不安的守财奴——不管他拥有多少财产,都是穷困的、贫乏的。谁能自动“给予”,谁便富有,他体验到自己是一个能够“给予”别人帮助的人。只有除了最基本的生活用品之外没有任何财物的人,才没有能力享受奉献物质财富的欢乐。但日常经验表明,一个人自认为的最低限度的生活需要,既取决于他拥有的财物,更取决于他的品质。众所周知,穷人比富人更愿意“给予”。然而,超过一定限度,贫困使他无力再给。贫困是如此卑劣,它不仅使穷人遭受痛苦,而且还剥夺了穷人“给予”的乐趣。
然而,最重要的奉献领域不是物质财富领域,而是特殊的人的领域。一个人奉献给另一个人的是什么?他奉献自身,奉献他宝贵之物,奉献他的生命。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为他人牺牲生命,而是意味着他把自身有活力的东西给予他人,他给他人以快乐、兴趣、理解、知识、幽默、伤感——把他自身的一切充满活力的东西表现出来并具体化。
因而,献出生命的过程,使他充实了另一个人,他通过增强自己的活力感而提高了他人的活力感。他不是为了接受而“给予”,“给予”本身是一种高雅的乐趣。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他不能不带回在另一个人身上复活的某些东西,而这些东西又反过来影响他。在真正的“给予”之中,他必须接受回送给他的东西。
因此“给予”隐含着使另一个人也成为献出者。他们共享已经复活的精神的乐趣。在“给予”行为中产生了某些事物,而两个当事者都因这是他俩创造的生活而感到欣慰。特别是对于爱来说,这就意味着:爱是创造爱的能力,无爱则不能创造爱。这种思想已由马克思作了精辟的表述,他说:“我们现在假定人就是人,而人同世界的关系是一种人的关系,那么你就只能用爱来交换爱,只能用信任来交换信任,等等。如果你想得到艺术的享受,那你就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如果你想感化别人,那你就必须是一个实际上能鼓舞和推动别人前进的人。你同人和自然界的一切关系,都必须是你的现实的个人生活的、与你的意志的对象相符合的特定表现。如果你在恋爱,但是没有引起对方的反应,也就是说,如果你的爱作为爱没有引起对方的爱,如果你作为恋爱者通过你的生命表现没有使你成为被爱的人,那么你的爱就是无力的,就是不幸的。”
弗洛姆指出,不只在爱情关系中“给予”才意味着接受,在很多其他关系中也是这样。比如,老师会受教于学生,演员会受到观众的鼓励,精神分析学家会在治愈他的病人时也治愈自己。在一段关系里,只要他们不互相把对方作为无关痛痒的他人来对待,而是让两人处在一种真正的、创造性的关系之中,那么,给予也必然意味着获得。
几乎没有必要强调这一事实:作为“给予”行为的爱之能力,取决于那个人个性的发展。爱以达到突出的创造性的倾向作为先决条件。在这种倾向中,人便克服了依赖性和自诩无所不能的自恋妄想症,摒弃了剥削他人和守财之欲望,从而产生了对他本人能力的自信心和依靠自身能力达到自己目标的勇气。如果谁缺乏这些品质,那么谁便害怕奉献自己——因而也害怕爱。
#04如何理解“在关心和责任之外,还要予以你的爱人尊重和了解,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爱”?
答:弗洛姆认为,所有形式的爱常常包含着共同的基本要素:关心、责任、尊重和了解。
假如没有爱的第三种要素——尊重,那么责任有可能蜕变成支配和占有。尊重不是害怕和畏惧,根据该词词根来看,它表明按其本来面目发现一个人,认识其独特个性。尊重意指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成长和发展应该顺其自身规律和意愿。尊重意为没有剥削。让被爱的人为他自己的目的去成长和发展,而不是为了服务于我。如果我爱另一个人,我感到与他或她很融洽,这是与作为他或她自己的他或她,而不是我需要使用的工具。很明显只有我独立了,只有我无须拐杖也无须支配和剥削任何人而立足和前进,尊重他或她才是有可能的。尊重仅存在于自由的基础上,正像一首法国歌谣所吟:“爱是自由之子。”爱是自由之子,绝不是支配的产物。
不了解一个人就不能尊重他,爱的责任若没有了解作为向导便是盲目的。了解若无关心为动力,便是一句空话。了解有多种层次,作为爱的一个方面的了解没有停留在表面上,而是深入到本质。只有当我能够超越对自己的关心而按其本来面目发现另一个人时,这种了解才有可能完成。比如即使他并未明显流露出自己的情绪,我就知道他生气了。我们还可以比这更深地了解他,因此我便知道他很急躁、忧虑重重,他感到孤独,感到内疚。然后,我知道他生气不过是由更深一层的某种原因引起的,在我看来与其说他是个易怒的人,不如说他是个遭受痛苦的人,他忧心忡忡,茫然不知所措。
了解还有一个与爱的问题有关的更基本的问题。同另一个人结合以便超脱分离的苦恼,这种根本需要是与人类所特有的欲望——即了解“人的秘密”——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仅就生物学角度说,自然生命本身就是一个奇迹、一种秘密,人无论对自身还是对他的同胞都是一个深不可测的谜。我们认识自身,但即使尽我们的一切努力,也不能完全了解自己。我们想了解我们的同胞,然而我们又不认识他,因为我们不是物,我们的同胞也不是物。对我们或某个人的存在了解得越深,那个目标就会离我们越远。然而,我们渴望了解人们心灵的隐秘,深入到“他”之为他的最核心的东西。
德尔斐神庙里那句箴言“认识你自己”,表达了渴望认识我们自身和认识我们的同胞的愿望,这种渴望是一切心理的主要动机。但因为希望认识的是人的一切,认识灵魂深处的秘密,这种愿望永远不会因一般的认识——仅仅是思想上的了解——而满足。即使我们对自己的认识水平提高一千多倍,也绝不会彻底了解自身。我们对自己来说是个谜,正如我们的同胞对我们来说是个谜一样。爱的行为是充分了解的唯一途径,这种行为超越了思维,超越了语言。它是达到结合体验的大胆尝试。然而思想上的认识,只是心理学上的认识,是在爱的行为中充分了解的必要条件。为了真实地发现另一个人,更确切地说,为能消除幻觉,消除我对他存有的不合理的歪曲印象,我必须客观地认识他和我自己。只有客观地认识一个人,才能在爱的行为中认识他最本质的东西。
#05怎么看待爱中的“自私”与“无私”?
答:自私与自爱远不是一回事,实为水火不相容的对立物。自私者不是过于自爱,而是缺少自爱;他实际上恨自己。这种缺乏对自己的喜爱和关心,仅是他缺乏创造性能力的一种表现,留给他的是空虚和萎靡。他必然是不幸并焦虑不安地关注着从生活中攫取某种满足。这种满足限制了他自身的获取。从现象上看,他似乎过于关心自己,而实际上不过是枉费心机地试图掩盖关心真实自我的失败。弗洛伊德坚持认为,自私者是自恋的。他们仿佛从他人身上攫取了爱,而又把爱输送给自身。其实不然。正确的是:自私者不能爱他人,因而也不能爱他们自己。
把自私与渴望关心他人(例如过分惦念的母亲)相比较,我们就会更容易发现这一点。尽管母亲有意识地相信自己特别喜欢自己的孩子,但实际上她对其所爱的对象有一种深藏的敌意。她过分地关心孩子,不是因为她太爱这个孩子,而是因为不得不借此来弥补她全然缺乏的爱的能力。
精神分析学中有关“无私”的症状分析,证明了“无私”本质上是自私的理论。一种精神症状在很多人身上观察到——经常不是被这种症状困扰而是为与之有关的其他症状,如压抑、厌烦、没有工作能力、在爱的关系中失败等所苦恼。“无私”不仅不被看成是一种“病状”,还常是这些人引以为荣的特征,并且具有救赎作用。这种“无私”的人“不为自己谋求任何东西”,他“只为他人而活着”,他为没有看重自己而自豪。他迷惑不解地发现:尽管他“无私”,他却没有幸福可言,他与最亲密的人的关系也格格不入。心理分析表明他的“无私”并不是与他的其他症状分离的某种东西,而是症状之一,事实上常是最重要的症状,表明他没有爱或欣赏任何东西的能力;表明他对生活充满敌意;在“无私”的外壳下,隐藏着难以捉摸而且特别强烈的以自我为中心的实质。只有把他的“无私”也视为与其他症状并列的一种症状,才能被治愈,才能纠正根植于他的“无私”和其他烦恼之上的缺乏创造力的情况。
“无私”的本质在对他人的影响上表现得特别明显,在我们当代的文化中最常见的是“无私”的母亲对孩子的影响。她相信,由于她的“无私”,她的孩子会体会到被爱意味着什么,随之也体会到爱意味着什么。然而她的“无私”的作用根本没有与她的希冀一致。孩子们并没有表现出相信他们已被人爱的那种幸福。他们焦虑、紧张,害怕母亲的责难,急于实现母亲的愿望。他们常被母亲隐蔽的对生活的敌意所影响,尽管他们只是感觉到它,而没有清楚地认识它,但最终他们自己也充满了这种敌意。总的说来,“无私的”母亲与自私的母亲对孩子的影响没有多大不同。实际上,“无私的”影响常常更坏,因为母亲的这种“无私”蒙骗了孩子,使孩子无法批评她。他们承担着不让母亲失望的义务,他们接受的是母亲在美德的掩护下厌烦生活的影响。如果你有机会研究一个真正自爱的母亲的影响,你就会发现,没有任何东西比被一个自爱的母亲的爱更有助于让孩子体会到什么是爱、快乐和幸福。
关于这个问题,没有谁比梅斯特·艾克哈特更好地概括了自爱的思想:“如果你爱自己,你也就会像爱自己那样爱每一个人,只要你爱自己多过爱他人,你便不会真正地爱自己。如果你同样地爱所有的人——包括自己,你便会把他们当成一个人来爱,这个人既是上帝,也是人。因此,这个人就是伟大正直的人,他像爱自己那样平等地爱其他所有人。”
#06如何进行对爱、对艺术的实践?
答:任何艺术的实践都有某些一般要求,不管是木工、医学,还是爱的艺术。弗洛姆认为,想要成为爱这门艺术的主人,必须从其生活的每一方面实现规范、专心、耐心开始做起。
如何实现规范呢?我们的祖辈或许早已为回答这一问题做了许多准备。他们的告诫是:早起,不沉溺于不必要的奢侈生活中,努力工作。这种规范有明显的不足。它刻板而具有独裁性。以节俭和储存金钱的品质为本,则在许多方面有害生活。但是由此引发一种怀疑任何规范的明显倾向,人们以业余时间的懒惰散漫来对抗强加给我们的八小时工作制。有规律地起床,按规律的时间思考、阅读、听音乐、散步之类的活动;不沉溺于逃避现实的活动,如看神奇的故事和电影,至少不超过一定限度;不过量饮食,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基本准则。但是,不应该像外界强加于自身的准则那样勉强实行,而应使它成为自身意愿的一种表达。它应使人感到快乐,以至慢慢地使人们与之相适应,成为人们一停止就会惦记的行为,这是必不可少的。西方规范观念的不当之处(对每一种品质的观念都是如此)之一在于认为规范的实施必然有几分痛苦,而且只有给人以痛苦,才能算是“有效实施”。东方人早就认识到,一切对人的身心有益的,必定也是符合人性的,即使在开始时要克服一定的阻力。
在我们的文化中,实现专心致志困难得多,一切事情似乎都与专心相对抗。学会专心最重要的是学习独自一人待在那里,不读书、不听收音机、不抽烟、不喝酒。的确,专心意味着孤独——而这种能力恰是具有爱的能力的一个条件。假如我因为不能自立而依附于另一个人,他或她可算是一个救命恩人,但这种关系不是一种爱的关系。相反,独立的能力是爱的能力的条件。任何试图独立的人都会发现,独处是多么困难。开始他会感到坐卧不安,心烦意乱,甚至感到忧心忡忡。他会认为这种实践毫无价值,不过是愚蠢的行为、浪费时间等等,因而容易把他不想继续进行这种实践的意愿合理化。他会发现各式各样的想法都钻进了他的头脑,他会发现自己正在考虑当日的计划或考虑日后不得不做的工作中的困难,或是晚上去哪里,或者诸多其他充塞头脑的事情——而不会允许头脑一片空白。
做些很简单的练习对排除这些杂念是有帮助的,如坐姿舒适(既不懒散也不僵硬),闭目,努力看眼前的那块白幕,尽力排除一切有干扰的画面和想法,然后顺从自己的呼吸节奏,不要去想它,也不要憋气,只是自然地跟着它的节奏,并在这样做的时候感到它的存在;进而发现“我”的存在:我=我自己,作为我能力的中心,作为我的天地的创造者。人们至少应该在每天早上和晚上各做二十分钟(如有可能可以更长时间)这样的集中注意力的练习。
除了这样的练习以外,人们还必须学会在自己所做的每件事上专心致志,例如听音乐、读书、与人交谈、观光。在此时此刻,就一定要把这项活动视为唯一重要的事,而且此刻你的全部身心都应献给它。如果你能集中精力,至于做的是什么事则是无关紧要的。重要的与非重要的事物都能呈现新的真实,因为你对它们全神贯注。学会专心要尽可能避免无意义的闲谈,即那种不坦率诚恳的交谈。如果两个人谈论他们共知的一棵树的生长情况,或谈他们刚刚一起吃过的面包的味道,或是谈他们工作中的共同的经验——只要他们谈论的是其经历过的事,而且没有用抽象化的方式来对待它,那么,这种谈话就是有意义的。
在与别人的关系中,专心致志首先意味着会听。多数人听别人说话或提建议时,都没有真正听对方说话。他们没有认真对待别人的谈话,也未认真考虑自己所作的回答。结果,这种交谈让人感到乏味。他们误以为如果他们全神贯注地听便会腻味疲惫,其实正好与之相反。任何事只要专心做了,就会令人更加振作(虽然过后疲倦也会袭来,但那是自然的,有益于身体的),而一切没有专心做的事却使人困倦,但同时又使人夜里难以入眠。
专心致志意味着此时此刻充实地生活,现在做某事时,不考虑下一步要做的事。无须说,相爱的人尤其应做到专心。他们必须学会彼此亲近,而不是采取通常采用的许多方式疏远。开始做时很困难,好像人们永远达不到目的似的。不必说,这就暗示你要有耐心。如果你不懂做一切事情都是需要时间的,想一蹴而就,那实际上你永远不可能成功地做到专心致志,也不可能在爱的艺术上取得成功。欲知道耐心是什么,只需看看小孩子学走路就行了。他摔倒了,爬起来,又摔倒,又爬起来,再摔倒,再爬起来。但他坚持不懈,不断提高,直到有一天他不再摔跤,行走自如。成年人如果以孩子的耐心和专注来做对他来说是很重要的追求的事情,那么,他还有什么做不到呢?!
对自身不敏感的人是学不会专心的。这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是人们应该每时每刻都要考虑自己,“剖析”自我,或是其他类似举动?如果我们谈的是对一台机器很敏感,要解释其含义,就不存在什么困难。例如,任何开汽车的人都对他开的车很敏感,甚至很小的怪声、发动机内的微小的变化都能注意到。同时,司机对路面的改变和车前车后各种车辆的运行也很敏感。但他并未总想着这些所有的方面,他的大脑处于一种松弛的机警状态,却在专注的状态下——安全行车所需的专注状态——注意到了各种可能的变化。
如果我们考察一下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敏感的状况,那么,我们便会在母亲对婴儿的敏感和反应中发现最明显的例证。无须婴儿表达,母亲就能体察到婴儿身体上的某些变化、要求或焦虑。婴儿的一点哭声会把她吵醒,而其他更大的响声也许仍使她酣睡如常,这一切表明她对孩子生活的种种表现很敏感;倒不是因为她焦急不安,而是因为她处于机警的平静状态,易于接收来自孩子的各种有意义的信息。同样,一个人能够对自己很敏感。例如,你感到疲乏或压抑,你不会不去管它,也不会任由沮丧的意识继续,而会自问:“怎么啦?”“我为什么感到压抑?”同样,当你发怒时,当你趋向白日做梦时,当你逃避现实活动时,你也会注意到它。若遇到上述情况之一,重要的是意识到它们的存在,而不是千方百计地为之开脱。此外,要注意倾听自己的心声,这种心声告诉我们——常常相当迅速——我们为何焦虑、压抑或恼怒。
一般人对自己身体的状况都有一种敏感性,他能体察各种变化,甚至微小的病痛,这种对肉体的敏感性相对来说容易感受到,因为多数人都有什么样是健康舒服的良好判断力。对心理功能达到同一敏感程度就要困难得多,因为许多人从不知何谓人的最佳精神状态。他们从父母、亲属和周围的社会群体里继承了心理机能,并当成典范,只要自己和周围人没有不同,便会感到一切正常,他们没有观察任何事物的兴趣。例如,许多人从没有见过深情的人,或完善的人,或勇士,或专心致志的人。很明显,为了自我意识敏感,人们必须知道完整、健康的人是什么样——倘若孩提时代或以后的生活中没有获得过这种体验,那么,该怎么能够获得这种体验呢?对这一问题没有简单的答案,却给我们教育界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我们在传授知识的时候,却失去了那种对人类发展最为重要的知识教授,即成熟、博爱的人的精神。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和印度,最受尊敬的都曾是那种具有高尚精神品质的人。教师不仅仅传播知识,而且要传授一定的人生态度。
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人们提倡尊重和效仿的人可以是任何人,而唯独不是品质高尚的人。在公众的眼里,基本上认为只有那些给一般人以替代性满足感的人——电影明星、广播节目主持人、报刊专栏作家、重要企业和政界人物——就是仿效的楷模。他们起到这一作用主要通过成功地制造了舆论。然而,并非其他人做不到这一点。如果人们认识到这一事实:一个像阿尔伯特·施韦泽这样的人能在美国成名;如果人们把许多可能性具体化,让青年熟悉现存的和历史的人物——这些人表明,人类是作为人而不是作为演员(在广义上)而存在;如果人们考虑到各个时代的文学艺术作品存在着创造美好的人类形象的可能,便可建立起察觉机能失常的敏感性。
倘若我们不能成功地让成熟的生命的形象永葆活力,那实际上我们将面临整个文化传统崩溃的可能性。这种传统并非主要建立在一定类型的知识传播上,而是建立在一定类型的人的品质的传播上。如果后人再也看不到这些品质,那么,存在了长达五千年的文化就将消失,即使它的知识仍在传播并进一步发展。
#07爱成功的主要条件是什么?
答:爱的成功的主要条件乃是克服自恋。这种自恋表现为这样一种倾向性:人们感到真实的东西仅仅存在于自身的体验之中,外部世界的现象毫无真实性,而且总是从对人们有利或有害的观点上被感知。自恋的对立面是客观,那是一种按其本来面目认识人和事物并能够把客观现象与由于人的主观愿望和畏惧心理而形成的形象区分开来的本领。一切精神变态形式都表明不能客观地认识事物且已达到极端的程度。对精神错乱的人来说,唯一的真实存在就是他自身,就是他们畏惧和臆想的东西,他把外部世界看成是他内心世界的表现,看成他的创造物。我们做梦时也是如此。在梦中,我们制造事件,我们登台演戏——那是我们的愿望和畏惧的表达(但有时也是我们洞察力和判断力的表现),而且梦醒以后,我们确信梦里的事物与我们在清醒状态下看到的实在物一样真实。
精神错乱的人和做梦的人完全没有对外部世界的客观态度,但我们所有的人都或多或少有点精神错乱,或多或少在睡梦中;我们所有的人都有一种被自恋倾向所歪曲了的非客观的态度。需要我举个例子吗?只要观察一下自己、邻居,看看报,任何人都会很容易地发现这种情况。他们由于自恋而产生的对真实性的歪曲只是程度不同。例如一个妇女给大夫打电话,说她当天下午想去他办公室,大夫回答她说他当天下午没空,但他可于第二天见她。她的回答却是:不过,大夫,我就住在离您办公室五分钟路远的地方。她不能理解:这不能为他节省时间,尽管对她来说路程很短。她自恋地感到的情况是:因为她省了时间,他也省了时间;对她来说唯一的真实是她自己。
在人际关系中,常有的曲解是不过分的——不太极端或是不太明显的。有多少父母这样看待孩子的反应:孩子顺从,给他们以快慰,是他们的光荣,如此等等,却不去发现或甚至根本不感兴趣孩子自我感觉如何?有多少丈夫因为他们自己对母亲的依恋而觉得妻子蛮横,把妻子的任何要求都当成是束缚自由?又有多少妻子因为她们的丈夫没有满足她们也许童年就已建立的一个显耀的骑士的幻想形象,而认为自己的丈夫无能或愚蠢?
就一个国家对外国的关系来说,没有客观的态度也极常见。日复一日,另一国家被描述成十分堕落、残忍,而自己的国家却代表着一切善良和高尚的东西。对敌人的每一次行动用一种标准来判断,而对自己又用另一标准来判断,甚至对方的善行也被认为是特别邪恶的表现,意味着欺骗我们及整个世界;而我们的恶行都被认为是必要的,因为目的崇高。实际上,如果考虑两国关系和个人关系,人们便会得出结论:客观态度是少见的,较高或较低程度的自恋则是准则。
客观的思考本领是理智,理智后面的情感态度是谦卑。要客观,要使自己理智,就只有采取谦恭的态度才可能做到,只有在人们从孩子般的对大千世界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幻梦中清醒过来以后才能做到。
就爱的艺术的实践的讨论而言,这意味着:爱依赖于相对排除自恋,它要求谦恭、客观和理智的发展。人们的一生必须奉献给此目的。谦恭和客观不可分割,正像爱一样,如果我对陌生人不能采取客观的态度,那我对我的家庭也不可能采取客观的态度,反之亦然。我们若想学会爱的艺术,就必须在一切条件下力求客观,并对我们没有客观对待的情况十分敏感。我们必须努力找到我们对一个人的印象和这个人行为间的差别,因为这种印象被我们的自恋所扭曲,因为那个人的本来面目并不因我们的兴趣、需求和担心而转移。获得客观和理智的能力是通向爱的艺术道路的成功的一半,但这要求对与你有联系的所有人持客观态度。若是某人欲求把他的客观态度留给被爱的那个人,并认为能够在与世界上其他人的关系中可以不必那么做,那么,他将很快就会发现他在这两种场合下都失败了。
爱的能力取决于人们从自恋中解脱出来的能力,取决于从母系和氏族的稳固的眷恋中解脱出来的能力,取决于我们在与世界和自身的关系中生长和发展一种创造性倾向的能力。这种解脱过程、产生过程和觉醒过程,要求有一种品质为必要条件:信仰。爱的艺术的实践需要信仰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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