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破案与法庭审理都非常讲究证据,完整的证据链应该包括有直接指向性的物证,凶手的作案动机与作案过程,必要时还包括凶手的认罪供词。直接证据是证据链中最重要的一环,若是缺少这一部分证据的话,法庭是无法给嫌犯定罪的。
这便是所谓的疑罪从无原则,这一原则在最大程度上保护了被告的利益,因为不是所有被告都是罪人,其中肯定有人是被冤枉的。2012年的时候云南昆明就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件,警方将案件中的嫌疑人送上法庭,然而因为证据不足,最终嫌疑人被释放。
案发经过
2012年3月9日,云南昆明发生一起失踪案,报案男子陈辉称女友胡祖英在当天晚上出门去见朋友,给陈辉发送了一条短信后便再也没有回来。
四天后警方在陈辉的别墅附近找到了胡祖英的尸体,死者的四肢被胶带捆绑,身上还穿着一套粉色的睡衣。
社会关系
胡祖英的社会关系并不复杂,警方将她的所有朋友都排查了一轮,并未找到当天与胡祖英外出的朋友,综合来看报案的陈辉反而是最有嫌疑的。
在之后的三年时间里,陈辉接受了十几次审讯,每次审讯他都坚决否认自己杀人。但警方对他的调查一直没有停止,在掌握了足够的证据之后,当地警方在2014年11月将陈辉送上法庭,然而法庭却认为警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陈辉就是真凶,最终他被无罪释放。
案件调查
陈辉自己就是一位公职人员,在面对警方盘问的时候总是表现得条理分明逻辑清晰,在他看来警方认定他是凶手无非是走入了思维误区,习惯于用定势思维来进行思考。
事情当然没有他说得这么简单,警方虽然急于破案,但也不会冤枉好人,在逮捕陈辉前警方就已经掌握了一些证据。
首先尸检结果显示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晚饭后六个小时左右,也就是3月8日的深夜到3月9日的凌晨。
当时胡祖英还在家里睡觉,可陈辉却说自己在9号下午还收到了胡祖英的短信,他很有可能是在说谎。
3月9日当天陈辉的活动轨迹也十分可疑,他在中午的时候开车回家,还搬回了一些东西,半夜的时候还开车出了城,去往别墅方向。
从当地通讯部门那里警方还了解到,死者手机传送出的最后一条短信居然是从陈辉单位基站发送的,因此警方合理推测陈辉是在杀人后自导自演,用死者的手机发送了那条短信。
法庭审理
在受害者家属看来这份证据链足够完整,然而陈辉却应对自如,他认为警方的尸检结果根本无法精确到小时,受害者在9号遇害也是有可能的。
虽然胡祖英在案发当天没有去过他的单位,但陈辉单位背靠一条购物街,如果在街上发短信也有可能被视为单位基站发送的,当地通讯部门也证实了这一点。
陈辉还说自己在9号深夜离开城区不是为了抛尸,而是为了寻找胡祖英,当时他心急如焚,只能把胡祖英可能去的地方都找了一遍,其中就包括别墅。
最重要的是,死者身上有多处反抗伤打斗伤,然而陈辉的车上和身上都没有任何痕迹物证,所以案件调查进行到这里,证据链依旧缺乏两个最重要的环节,那就是作案现场和作案凶器,最终法庭宣判陈辉无罪。
案件总结
这样的判决结果让受害者家属无法接受,但基于当时的情况,法庭的这种判决是合理合法的,只能期待日后警方能发现新的线索,为案件侦破带来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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