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21年1月1日,A贸易公司委托B货代公司代理2个集装箱装载的50吨货的出口运输事宜。
B公司受托后,向C船公司订舱,并将C船公司提供的2个集装箱运至A贸易公司指定工厂装货后再运至深圳盐田港。
后案涉货物被深圳盐田海关以涉嫌走私扣留并没收。
不久,C船公司向B货代公司出具《账单》,通知B货代公司就案涉2个集装箱在被海关扣押期间共产生费用100000元,其中包括集装箱租金2000元、堆存费4900元、取消费700元、码头吊柜费500元、SCT系统更改费800元、海关吊柜费800元、拖车费1900元。
B货代公司随即向C船公司支付100000元,C船公司出具发票和收据。
B货代公司垫付前述费用后,诉请法院要求A贸易公司足额归还。
诉讼期间,A贸易公司提供深圳海关出具的证明,证明海关未就案涉货物在扣留查验期间向任何人收取费用。
二、争议焦点
A贸易公司是否应承担B货代公司垫付的100000元费用?
三、法院判决
判决A贸易公司偿付B货代公司垫付的集装箱租金2000元、取消费700元、码头吊柜费500元、SCT系统更改费800元、海关吊柜费800元、拖车费1900元,共计6700元,驳回B货代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律师评议
本案是有一宗典型的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且虽然合同约定了B货代公司为A贸易公司代理办理货物出口运输国外的事宜,但合同签订地、履行地均在我国境内,双方当事人也均为国内当事人,因此本案不具有涉外因素,非涉外案件。
在货运代理纠纷中,最常见的就是货代企业因办理委托实务的需要垫付费用后,向委托人追偿而委托人拒绝偿还所引发的欠费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一条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基于此,我们可知:
1.货代企业并没有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费用的法定义务。
但在实际货运代理业务开展过程中,考虑到跟船公司或航空公司或铁路公司的长期合作,几乎所有的货代企业都会先行垫付,之后再要求委托人偿还。
2.货代企业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费用必须是“必要费用”才有权向委托人追偿。但何为“必要费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
事实上,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业务环节多,以海上货运代理业务为例,至少包括订舱、报关、报检、报验、保险、包装、监装、监卸、装箱、拆箱、中转、缮制交付单证、仓储、拖车等等,几乎每个环节都可能产生费用,特别是,如果发生货物未能正常运输此类特殊情况,此时可能还会产生一些额外费用,比如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码头堆存费等等。
何为“必要费用”?需要法院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对于这个问题, 司法实践并无统一定论,存有较大争议。
近年来司法裁判的主流观点是: 应从最终收取费用的主体角度进行判断 ,也就是 货代企业必须证明该费用是最终有权收取的主体所主张 ,比如码头公司对于码头堆存费、集装箱所有人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 而且货代企业所支付的费用也必须已经实际支付至该有权主体 , 方可认定该费用是已经实际发生的“必要费用” 。
具体到本案中:
(1)集装箱租金2000元、取消费700元、码头吊柜费500元、SCT系统更改费800元、海关吊柜费800元、拖车费1900元均是为本案货物查扣期间所产生的的合理费用,且C船公司是最终有权收取的主体,且B货代公司已经实际支付,最终法院予以支持。
(2)而4900元堆存费的收取人应为码头公司,而非C船公司,但本案并未有其他证据证明码头公司已经实际收取的查扣期间的堆存费,最终法院不予支持,B货代公司可另案向C船公司主张返还。
(3)至于其他的88400元费用,B货代公司过度轻信C船公司出具的《账单》而径行支付,并未尽到作为受托人的合理、谨慎义务,且也并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并“为有权 收费 主体实际主张且收取”,最终法院并未予以支持,B货代公司可另案向C船公司主张返还。
3.法院采用如此严苛的认定标准,其背后有其非常必要的现实意义。
(1)防范道德风险
货代企业在办理货代业务过程中,往往会与其他货代企业、无船承运人、实际承运人发生业务关系,因此很多费用并非由货代企业直接向有权收费主体支付,而是层层代收,经过很多手才最终转递之有权收费主体。
这个过程中,就可能发生“道德风险事故”,比如曾经发生过货代企业与第三方相互勾结,通过虚假垫付费用行为骗取委托人赔偿的案件。
(2)平衡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当货物起运后,特别是出口业务,委托人基本上对该货物已经实际失控,基本上无法自行了解货物状况和运输状况,只能通过货代企业获悉。
相较于委托人,货代企业更具备条件和能力去查明有关费用的实际发生和支付情况。
综上,为了防范道德风险,平衡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 法院加重了货代企业的举证义务 。 成功律师郑重建议广大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 在办理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过程中,万 不可轻信 第三方合作企业出具的各类收费单证,在委托授权范围内, 慎重核查 每笔费用发生的 合理性、真实性 ,切实 维护 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必将不可避免的陷入 无尽讼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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