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10点,张店区发放了首批餐饮消费券。此次餐饮消费券使用情况如何呢?一起跟随记者的脚步来看一看!
晚上7点,记者来到参加此次活动的定点餐饮企业内,遇到了前来就餐的市民张冬,她告诉记者,这次在云闪付上一共抢到了面值不等的2张消费券,所以特地约着朋友出来聚个餐。
市民张冬告诉记者:“此次发放的消费券优惠力度很大,通过发放消费券的形式刺激消费,让张店的烟火气更加浓郁,感觉又回到了以前那个熟悉的城市。”
据了解,本次张店区统一发放的餐饮消费券,以云闪付APP为平台,市民可以在云闪付APP上领取消费券,优惠券分30元、50元、80元3种,共发2批次,5月25日、6月10日每天上午10点发放。市民凭消费券到贴有“张店区餐饮消费券使用定点单位”标识的地点消费,每单消费100元以上可用30元消费券1张;每单消费200元以上可用50元消费券1张;每单消费300元以上可用80元消费券1张;每次消费最高使用80元消费券;用户须在张店本地方可核销消费券。
淄博聚友斋水晶街店店长刘斌表示:“自从政府发放消费券之后,明显感受到客流量相较之前有所提升,更别说现在还只是在工作日,相信到周末的时候,客流量会更多。”
据了解,此次餐饮消费券是今年以来张店区首次面向全区大规模发放消费券,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在促进消费的同时,让市民享受到更多的优惠与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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