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长丰县城乡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困难群众的家庭、财产以及收入情况,县民政局坚持“应保尽报,应退尽退”原则,历时3个月对长丰县一万余户,两万余人城乡低保进行全面复盘。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为优化社会救助申请、审核、认定程序,通过定岗定责制,明确责任制,县民政局成立社会救助领导小组,明确年审目的、年审时间、年审对象、年审布置及要求。
二、加强宣传,规范程序。各乡镇(区)大力宣传低保政策、年审意义和审批程序。通过政策宣传和程序的规范,为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购买服务,客观中立。目前长丰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救助对象提供服务或增加基层工作力量已做到全覆盖。引入购买服务项目,帮助各乡镇(区)解决人力、能力和精力上不足的问题。
四、加强监督,保持质量。长丰县民政局借助第三方专业社会组织力量参与低保审批核查,建立城乡低保工作社会化督查模式,按月梳理汇总核查到的问题,并建立台账严肃追责。
五、完善档案,有据可查。建立档案管理机制,要求乡镇(区)分阶段分步骤整理相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发放凭证、数据和表格等,分门别类,装订成册,存档。明确工作内容、完成时限和责任人。按质按量完成低保档案的整理和资料。
5月份年度审核后,长丰县共有城乡低保17119户,23198人,发放低保金1644.334316万元。(撰稿:刘娟娟;审核:蔡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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