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疫情防控区域的通告
(第35号)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根据省市专家组指导意见,市联防联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5月12日12时起,对我市疫情防控区域调整如下:
中鼎花苑、中虹花苑别墅区调整为管控区,中虹花苑高层区域调整为防范区。
后续防控政策将根据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敬请关注官方发布。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切实增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靖江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2日
靖江多部门发布
有序恢复通告
▾▾▾
2022年5月11日起,靖江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恢复现场业务办理,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序恢复现场交易服务。
一、自觉配合防疫检查。所有进入政务服务大厅的人员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疏导管理,做好“五查一测一采”。
二、鼓励“不见面”办理。为切实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建议广大市民朋友非必要不前往现场办理业务。优先选择江苏省政务服务网靖江市综合服务旗舰店(网址:http://tzjj.jszwfw.gov.cn/)、江苏政务服务APP及相关部门网站、APP,在线申报或办理。
三、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全市所有进场项目,能够线上交易的,均实行不见面交易。必须采用线下交易形式的,每个项目代理机构限派2名工作人员、其他各方主体限派1名代表参加。线下交易活动参加人员须持企业开具的身份证明,经大厅安保人员查验、登记后方可进入大厅。
靖江市市人社局、医保局拟定于2022年5月12日(周四)起,有序恢复窗口现场服务。
一、自觉配合防疫检查
所有进入服务大厅的人员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疏导管理,做好“五查一测一采”。
二、严格遵守防疫规定
除办理业务有特殊要求的,只允许与办理业务相关的人员进入办事大厅,每个时段大厅内办事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人。
自5月11日(周三)起,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恢复对外服务。
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您尽量选择江苏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江苏税务”APP、“个人所得税”APP、江苏税务微信小程序等“非接触式”渠道办理税费业务,减少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如您在“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欢迎致电特服号96888786。
自2022年5月11日起,靖江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恢复群众来访接待。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群众尽量少出门、不出门,建议您通过来信、来电或网上信访渠道反映信访诉求:
1.书信邮寄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行政中心靖江市信访局,邮编:214500。
2.信访受理电话:0523-89183181。
为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经街道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街道辖区内提供新冠疫情防控隐患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举报范围及奖励标准
1.提供“实际居住地在靖城街道辖区(含租户),从4月30日全市全员核酸检测开始以来至本轮疫情结束止,一次均未参加核酸检测的在靖居民”线索的,经查实,奖励200元。
2.提供“居家医学观察对象健康管理期间不遵守防疫规定私自外出或与他人接触”线索的,经查实,奖励200元。
3.提供“瞒报涉疫地区旅居史行程信息”线索的,经查实,奖励200元。
4.提供“未报备私自从重点疫区通过高速护栏(卡口)、港口码头等区域偷偷来靖返靖人员”线索的,经查实,奖励500元。
5.提供“从封控区、管控区逃避疫情防控检查,通过翻越围挡、车辆藏匿等潜入本辖区人员”线索的,经查实,奖励200元。
6.提供“未纳入管控范围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线索的,经核实确认,奖励500元。
7.提供其他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线索的,视情况予以奖励。
举报要求
1.举报人应准确提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如姓名、现居住地址、未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举报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负有排查管控工作职责的;举报人从防疫工作人员处获取信息举报的;举报人采取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手段获取违规行为证据的。
2.对恶意提供不实线索,扰乱防控秩序及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8:30-17:30:80291150
17:30-次日8:30:80291191
其他事项
1.凡线索核实后,街道应对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10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举报人兑现奖励。
2.本办法适用范围为靖城街道辖区,同一人被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3.经查实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人员,将依法采取相应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举报人相关信息将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靖城街道新冠肺炎疫情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
▍文章 来 源:靖江发布、今靖江、靖江城
▍版权属原作者,部分内容、图文来自网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