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来自四川的何大海带着妻儿到北京前来治病,贫穷的他从北京户主于泊手里花3万块钱买了一处房子,可如今17年过去了,房子面临拆迁,这可把何大海一家人高兴坏了,这样一算,他们可以得到1135万的补偿款。
然而拆迁已经落实十年之久了,何大海一家竟然成了村里的钉子户,这又是为什么呢?难道是何大海觉得补偿款太少了吗?
买房安家治病
何大海和妻子育有一儿一女,看着这一双儿女,何大海心中满意极了,他没日没夜的工作就是为了能让孩子们过上好的生活。
不想要大富大贵,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就足够了,生活本可以就这样平淡地幸福下去,可命运却和何大海一家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何大海的儿子因一场意外导致双耳失聪了,为了给儿子治病,何大海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积蓄,然而儿子的病依旧没有什么起色,医生建议何大海带着儿子前往北京上海这些大医院治疗,可何大海哪里有钱上北京呀。
但他左思右想,又不能就此放弃儿子,于是何大海卖掉了四川的房子,还向亲戚朋友们借了点钱,带着妻子和儿女踏上了前往北京的路。
刚到北京,没见过世面的何大海还感叹北京之大,过后才认识到,北京之大却没有他们一家的容身之处。
起先,何大海想着现在北京租房住,可何大海的妻子考虑到求医还需耗费很长的时间,既然老家已经没房子了,到这租房还不如买房住,毕竟要花的钱相差不多。
可是北京的房价太贵了,对于何大海一家来说简直是天价,何大海到处打听,可就是没有合适的房子,辗转反侧之下,何大海决定放弃。可就在这时,何大海在不经意间看到路上贴的小广告,上边写着有个叫于先生的人要卖自己的宅基地。
于是何大海高兴地给妻子打去了电话,经过一番商议,何大海夫妻二人决定去看看房并和于先生商量一下价格。
见到于先生后,于先生十分热情给何大海一家介绍了房子,房子位于北京市的一个偏远村庄,但是整体面积很大,将近530平。于泊先生告诉何大海,他已经在县城里安了家,房子现在是闲置,让他踏实买下来住。
于泊还说,看着何大海拖儿带口的也不容易,最终他决定以3万块的价格卖给何大海,何大海高兴极了,能以这么便宜的价格在北京买房,这也是算得上极大的好事了。
于是,两人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当时于泊还承诺,他不会将这个房子要回去。
房屋价大涨,卖家后悔
虽然房子不太好,但是对于何大海一家来说他们已经很知足了,终于能安心带着儿子看病,何大海夫妻平时靠着打零工维持生计,生活过的很辛苦。
然而老天并没有亏待他们,在2010年这年,何大海所在的村庄被列入了拆迁的范围,这就意味着何大海一家能分到不少的补偿款。
本以为生活就此可以变得好起来,可一份法院传单的到来将何大海的美梦砸了个稀巴碎。
原来,何大海当时的房屋卖主也听说了要拆迁的事,于是开始打补偿款的主意,他认为房子还是他的,所以补偿款也该是他的。
于泊一纸诉状将何大海告上了法庭,他要将自己的房子要回来。
于泊称他上有老下有小,三代人全部都挤在90平米的房子里,当时他也是为了城市户口才将房子卖给何大海的,现在他愿意花3万块钱再从何大海手里买回来。
十年时间就当是他让何大海一家白住了,房租也不问他们要了。
现在北京的房价早就翻了好几倍,就算不拆迁,也不仅仅只值三万块钱,何大海有怎么会同意于泊的要求呢?
于是两人决定对簿公堂,法庭上,何大海率先拿出了买房时和于泊签订的购房合同,可没想到的是于泊却说,那根本不作数。
原来,根据法律规定,私人的宅基地是不可以私下进行买卖的,而何大海手中的签订被判定无效,于泊无权卖,何大海也无权买。
也就是说,现在房子还是归于泊所有。
但是由于当时双方是自愿达成协议,也要考虑到何大海的权益,虽然协议书无效,但是法院最终判决于泊应给予何大海70到80万的补偿,这样房子才能归还给于泊。
不知是于泊这方出于怎样的考虑,最终他并没有向何大海支付这一笔费用,默认放弃了宅基地归属权。
要房路坎坷,结果如何?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悄无声息地结束了,可又过了七年,2008年,政府正式将顺义区划入拆迁范围,于泊老家何大海现在住的房子所在的柳各村庄包含在内。
按照当时的补偿规定,何大海的房子有371平方米,这将近可以分到1135万的赔偿款,这对何大海一家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早在赔偿金还没发放下来时,何大海已经对这笔钱做了规划。
首先最重要的就是治好儿子的病,剩下的钱还可以买房养老,这样生活就没有后顾之忧了,可他不知道的是,属于他的赔偿金离到账还久远的很。
原因是另一边的旧主于泊自从听说要分补偿款后,就开始想各种办法阻止何大海得到,甚至还阻止拆迁办的人拆房子,这样一闹,何大海一家就成了村子里仅有的钉子户。
对此,何大海心里满是委屈,当时判决结果出来他不要,现在又回来要拆迁款。
这是要把我们一家往绝路上逼呀!
何大海声嘶力竭地诉说着委屈,可于泊却丝毫不让步,他拿出2011年法院判决书给所有人看,以此来证明他才是房屋的实际拥有者。
面对这样一笔巨额的拆迁款,何大海和于泊双方都不愿意做出退让,只能再次对簿公堂,这样一来,双方光进行调解就花了两年的时间。
法院认为,何大海持有房产证,而多年来一直都居住在这房子里,拥有房屋的实际居住权。
而于泊则是房屋的实际拥有者,理应得到一部分的补偿款。
但由于于泊和何大海都违反了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购买宅基地这一规定,于泊作为卖家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买家何大海承担次要责任。
最终法院提出两方可以协议对补偿款进行分割。
终于在2021年,于泊和何大海终于在分割赔偿款的问题上得到了解决,不仅赔偿款要分割,安置房也要进行分割。
赔偿款包括了地钱、装修补助、搬家补助、生活补助等等,共计245万元。
房屋安置按照何大海现在的住宅面积的百分之七十为拆迁后的安置面积,拆迁后可得371平方米。
考虑到何大海一家除了现在所居住的地方,名下没有任何房子,而拆迁改造本就是为了改善人民生活,所以何大海一家理应获得更多的分配款。
法院最终判决:何大海一家分到259.7平方米的回迁房安置面积和215万现金补偿;而于泊则分到111.3平方米的回迁房安置面积和38.22万现金补偿。
但是对于何大海和于泊而言,这样的分配并不能满足他们的野心。
何大海认为,他已经把房子买下了,政府拆迁的是自己的房子,自己有房产证,理应赔偿到全部的安置面积,和于泊没有任何关系。
而于泊认为,何大海一家只是暂时居住在这里,而房屋真正的所有人还是他,何大海根本没有资格分到房子和补偿款。
但于泊忘记的是,早在2001年,他在卖房时已经把户口迁出了柳各庄村,按理说,他已经不属于柳各庄村的村民了,是没有资格分到房子的。
对于法院给出的判决方案,双方再一次没有谈拢。
事情一拖就拖了两年,这两年内双方都耗费了不少精力和心血,既然法院的结果都已经判出,再争论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如果说双方在继续争论下去,何大海一家面临的将是无休止的官司,一家人居无定所。而于泊也会没有一天能睡安稳觉。
在多方的劝导与调解之下,两人终于决定各退一步,达成协议,按照法院给出的判决执行。
后来,何大海一家分得了260平回迁安置面积,他们挑选了三种不同户型的房子,而于泊放弃了回迁安置面积,选择将回迁款变现,得到了320万的赔偿款。
事情到这,终于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利字头上一把刀,在绝对的利益面前,每个人都是有野心的狼,只想分得更多的肉。
在这件事情中,你觉得主要过错方在于谁呢?法院这样分配是否合理?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看完别忘了点赞加关注哦!
素材来源于:历史揭秘档案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