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共63名,其中院本部20名,广西亚热带作物研究所24名,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19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见附件1)。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农业科学院网站、广西亚热带作物研究所网站、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网站。
四、招聘流程
(一)考生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年接收博士报名材料。硕士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应聘者可同时报考几个单位,但每个单位只能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人员信息简表》一式2份(word格式,见附件)
2.附件材料一式2份(按以下顺序装订)
(1)附件目录
(2)自荐书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附学校证明。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附关于应聘者研究方向的学校证明或学院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5)职称证书复印件
(6)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7)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或证书复印件
(8)获奖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含各种奖学金等)
(9)参与科研工作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证明材料提供项目合同封面、项目组人员名单、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10)论文著作
论文及专著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外文文章请附摘要中文译文,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中的期刊,需提供有资质的检索部门收录证明。所有论文必须是已经公开发表的,录用证明无效。
(11)学术成果证书(含发明专利)复印件
(12)任职证明材料(含在校社团任职等)
(13)政治面貌证明材料
(14)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含编制本复印件、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人事代理协议、聘用合同复印件、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无上述证明材料者,视同无工作经历,不能在报名表中填写。
注:上述材料将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请认真准备,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完整,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任何补充材料。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应聘者承诺”栏亲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虚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邮寄纸质材料报名两种方式。报考人员可到广西农业科学院人事处现场报名,提交报名材料;也可以通过快递邮寄方式将材料邮寄到广西农业科学院人事处,不接受电话形式报名。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请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人员信息简表》及附件材料)打包后发送至广西农业科学院人事处邮箱:gxaasrsc@vip.126.com(文件名格式:报考单位名称-岗位代码-应聘者姓名,例如:“广西农业科学院-A1岗-张××”,附件材料需扫描后按顺序编辑为word文档格式后提交)。
(二)资格审查
由广西农业科学院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面试前5日在我院及直属单位官方网站上公布。应聘博士岗位的考生,面试时需作一个不超过20分钟的学术报告(须以PPT演示),简要介绍个人博士期间的研究情况及该学科在国内外的研究动态。硕士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考官由自治区人社厅指派人员、本院专家、院外专家按规定比例组成,每组7人。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硕士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需开考的,由院党组研究决定。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具体面试环节参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文件执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每个岗位根据面试成绩高低,以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查后,由院考核小组负责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生的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70%+考核成绩×30%计算。
(五)体检
各岗位按应聘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疗机构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桂人社函〔2019〕160号标准执行。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请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社厅办理入编和增人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