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武昌区检察院通过视频方式对万某某与云梦县民政局行政争议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案情回顾
万某某与柳某某于2002年3月15日在云梦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县民政局为二人办理了结婚证,二人婚姻关系存续至今。2004年10月,刘某冒用万某某身份信息,与张某某向县民政局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民政局在进行身份信息审查时把关不严,便颁发了结婚证。2021年柳某某与万某某因买房办理房产证需查询婚姻关系时发现其婚姻关系有问题,无法办理房产证。经向云梦县民政局核查,发现以万某某身份信息登记的两个结婚证均是有效状态。
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解决万某某的双重婚姻登记问题,云梦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经多方调查取证,认为县民政部门对万某某与张某某的结婚登记确有错误,且该错误给当事人万某某的生活造成了严重不便。为进一步明晰案件事实,化解矛盾,县检察院决定依托公开听证进行释法说理,让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明确各自在办理结婚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共商解决问题的途径,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共同化解行政纠纷。
听证会上万某某代理律师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自己的诉求,县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根据自身职责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听证员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经集中评议后,一致支持检察机关通过法律监督程序督促县民政局自行纠错,县民政局也当场表示接受。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云梦县检察院向县民政局现场宣告送达检察建议。
一场近二十年的冒名登记婚姻终于尘埃落定,这是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出台后,云梦县检察院办理的首次涉婚姻登记错误的行政争议案件。在此过程中,云梦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职,针对以冒名顶替方式办理婚姻登记现实中法律救济不畅的难题,在仔细研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后,发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职能,协调各方力量,畅通解决冒名婚姻登记纠纷法律救济渠道,依法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达成共识,用心化解争议。
- END -
来源 | 云梦检察
编辑 | 崔瀚文 王红蕾
审核 | 田骁
投稿邮箱 | 501655888@qq.com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