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服刑人员服刑期满,走出监狱。
家属在服刑期间存进去的钱还有剩余。
是否可以带走呢?
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因不能接触到现金,通常监狱都会给开通专属的账户,有些叫消费卡,账面收支明细有据可查,如待到服刑人员刑满释放时,账面上还有剩余,会如实退还并且发放适当的路费。
除了剩余款带走,可以带走的还有其他东西。
比如在当初入狱时,由监狱保管的个人物品,刑释当天按照《罪犯个人物品保管单》所登记内容,保管的个人物品也同时一并退回。
还有一个十分重要一定要带走的,监狱给刑释人员出具的释放证明书,刑释人员需要凭借释放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报到,办理相关事宜。
其他还有监狱给的释放告知书、回归指南、在服刑期间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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