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余杭区科学技术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余杭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的通知》,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截止日期为4月25日。我们一起来看下具体的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
企业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余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01
专利为企业自主申请并在2019年1月1日后(含)授权的发明专利(专利权人为申请企业,不含实用新型、外观专利),专利权有效
02
专利与其所形成的产品或服务存在强关联
03
专利已实现产业化,自该专利申请之日起,形成的产品或服务2021年度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含)以上
申报程序
线上申报
申报单位在2022年4月8日至4月25日期间通过登录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在相应政策(2021年度余杭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点击“申报”,逐项填报基本数据,上传以下资料完成线上申报。
01
项目申报承诺书
02
余杭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表
03
发明专利证书首页和说明书复印件
04
专利形成的产品或服务的照片
05
近三年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承诺书
线下申报
申报单位在2022年4月25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一式两份报至区科技局
想要了解、需要申报该项目的企业可以给我们留言,或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
电话
400-660-3336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体育场路105号凯喜雅大厦8楼
附件1:项目申报承诺书
项目申报承诺书
杭州市余杭区科学技术局、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根据余杭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我单位申请 2021年度余杭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补助 。现就我单位提供的与申请财政扶持资金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情况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对提供的财务会计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具体建立在下列基础上:
(一)提供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合法、真实、完整的,全面、准确反映了我单位申领财政扶持资金有关的经济活动记录。
(二)提供的证件、合同、法律文书、本单位重大经济决策的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及有关文件是真实、完整、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并仍生效的。
(三)提供的复印件未作任何修改,并已与原件核对无误。
二、如提供资料和情况与上述承诺不符,我单位愿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三、我公司承诺在2032年4月25日前因注册地变更企业迁出余杭区,将退还已享受的各类财政扶持资金。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财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余杭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表
余杭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涉及领域
□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 □新材料技术 □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其他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期
专利授权日期
专利形成的产品或服务名称
自该专利申请之日起,形成的产品或服务2021年度销售收入(万元)
专利形成的产品或服务的说明
专利说明
专利与其所形成的产品或服务之间的关联度(详细说明)
附件3:近三年未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承诺书
近三年未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承诺书
我公司近三年未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问题,五年内未发生过严重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特此承诺,若有与上述承诺不符事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承诺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来源:杭州市余杭区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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