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公安交警部门
正告不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和从事非法营运的驾驶员
悬崖勒马
不要心存侥幸
3月31日至4月8日
康定地区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工作组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2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0台次!
查获涉嫌非法营运车辆51辆!
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261起,其中大货车非法改拼装19辆、超载15辆、酒驾6辆、无证6辆、国省道四类违法57辆、农村道路两类违法4辆、未佩戴安全头盔3辆、城市工程车类违法29辆、未系安全带48辆、电动三轮车类违法4辆。
为迅速贯彻落实州道安办2022年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州客运市场秩序,有效遏制各类交通违法和“黑车”非法营运,保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客运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杜绝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减控一般交通事故发生,维护我州道路交通秩序稳定。
3月31日起,由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州交通运输管理局路政执法支队牵头,联合康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路政执法大队,共抽调40余名执法人员,成立康定地区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工作组,多措并举推进交通乱象专项整治。
行动期间,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组,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分别成立信息研判、路面查缉、案件处理等专项工作组,根据前期的摸底情况,对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组客窝点、客运站、城乡结合部、乡镇场站等“黑车”停靠揽客点及城区交通违法乱象重点区域科学布警,对在这些区域聚集停放、候客揽客的车辆进行清理,最大限度的压缩非法营运车辆的生存空间。同时,结合公安稽查布控平台,对非法营运车辆实现精准锁定,精确打击。
有力震慑了“黑车”不法经营者,和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下一步,甘孜公安交警将联合多部门持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路面管控不松懈、各项整治不松懈、隐患排查不松懈、违法曝光不松懈,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请广大驾驶员朋友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点击下方链接,查看非法营运车事故警示片
对于非法营运车辆依据什么法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什么要打击“黑车”,请往下看!
所谓“黑车”,是指没有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没有领取营运牌证而以有偿服务实施非法运营的车辆。
一、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
不少“黑车”司机不但没有受过从业资格培训,有的甚至从未参加过正规车辆驾驶培训,他们驾驶技术较差,极易引发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二、极易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
“黑车”司机身份复杂,素质参差不齐,有的“黑车”聚集点甚至有拉帮结派的倾向,近年来,“黑车”强揽乘客,敲诈、勒索乘客的事件频发,有的甚至谋财害命,严重影响了乘客的出行安全。
三、价格昂贵,进行行业垄断
乘坐“黑车”的价格与出租汽车相比往往并不便宜,当正规出租车被排挤出市场后,“黑车”对部分区域进行垄断,“黑车”司机对于乘客能“宰”就“宰”,甚至发生车辆行使半路后以言语、器械威胁乘客,恶意加价。
四、乘客合法权益没有保障
相比正规出租车,乘坐“黑车”乘客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正规出租汽车均为乘客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能够维护乘客权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五、“黑车”司机身体健康状况令人堪忧
在执法部门历年来查获的“黑车”司机中,一些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令人担忧。其中,患有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的占有相当的比例,甚至肢体残疾影响正常驾驶的人员也在从事“黑车”营运,对乘客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来源/ 甘孜交警
编辑/ 黄星洁
责编/ 青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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