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陶女士为了控制饮食,在平台上选购了菠菜和玉米,准备制作沙拉,可当她从自提点拿回东西后,却发现不太对劲,玉米的重量显示为1kg±200g,也就是800到1200g的范围,但她买了好几次玉米,实际称重后,发现都只有800多克,这让她有点恼火。
陶女士在几年前买了一台自动料理机,花了差不多1万块钱,用它做菜时,料理机会自动称重。4月4号这天,她在平台上下单,选购了一袋500g的玉米粒,500g的菠菜和2根玉米。准备自己制作沙拉。
拿回家后,她就将玉米放进料理机称重,发现只有850克,并表示自己买了好几次,都是800多克,她觉得平台这样的做法很不厚道。而记者表示,这会不会是料理机称重不准造成的?
陶女士为了证明料理机没问题,先后拿了3瓶不同的饮料称重,测出的数据,均比包装上的容量要多,也就是说料理机测得还是比较精准的。她将这个情况反映给平台后,平台表示他们是正负200范围内,800多是正常的。
可每次都是负的,为何就没有正的呢?如果按照这个算法,一个客户少200g虽然很不起眼,但是100个客户呢?就是20kg,这样算下来,费用可不少了。
更让陶女士感到气愤的是,玉米粒刚拿到时,里面是有冰的,标注净含量500g,可是在冰化完之后,称重却只有355克,足足少了30%。记者现场给玉米粒经销商打了电话,对方表示他们包冰发货是500g,他们都是这样算的。
看到这里想必大家都明白了吧,什么叫净含量?指的是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量。不论商品的包装材料,还是任何与该商品包装在一起的其他材料,均不得记为净含量。
有人说这个是可以允许误差的,那么误差是多少呢?
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质量或体积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300~500G或者ML的,允许有上限为3%的短缺量。
也就是说玉米粒标注的净含量为500g,那么3%的短缺,那就是15g,也必须达到485g才行。而袋子和里面的冰都不能算净含量,可是最后称重却少了30%,超了整整10倍,很明显,商家这样的做法,有点弄虚作假的嫌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在此事中,经营方将包冰的玉米粒,打包发货,其总重量为500g,但是,却将其净含量标注为500g,让消费者误以为玉米粒有500g的重量,已经涉嫌欺诈行为,陶女士是可以要求3 倍的赔偿。
记者帮忙把情况反映给了平台,平台表示会进行调查,陶女士最后表示,自己没有什么要求,也不要求赔偿,只是希望对方能提高品质,给到消费者公正公平合理的价格和分量。
在现实生活中,“缺斤少两”这种事,往轻地说是一种不道德的现象,往重地说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一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有些时候,是因为称的原因缺斤少两,而有些时候,却是人为的。不管怎么说,都希望商家能多一点诚信,少一点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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