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湛江海关缉私局近日在北京、福州、厦门等海关缉私局的协助下,开展了打击冻海产品走私集中收网行动,打掉4个走私团伙。经初步查实, 2018年至2021年间,这些团伙先后从多个口岸走私进口冻海产品18.37万吨,案值约24.6亿元。
走私刑事辩护律师李小梅:
在海关查获的此次走私冻海产品案件中,主要涉及以下几种走私方式:
1.低报价格。
低报价格,在进口活动中,指的是进口申报价格低于实际成交价,也就是低于实际从境外购买的价格,显然,如果存在低报价格的,必然会产生少交税款的结果。
2、伪报品名。
海产品由于其存在的特定,其规格型号有时候会直接影响价格,不同等级、型号的海产品,其价格往往相差很大,因此,将高等级的产品伪报成低等级的产品,同时申报较低的价格,必然结果上也会产生少交税款;另外,有些产品,等级、型号的差别还会影响归类,在税率适用上面可能也会存在差异。
3.伪报原产地。
由于中国与不同国家签订的优惠贸易协定,因此,同一种产品,从不同国家进口,其税率可能会存在差异,有时候差异还会很大。根据已披露的消息,本案还存在在伪报原产地的情况,其税率适用方面必然就会存在不同。
编辑:张青青
专业律师介绍:李小梅律师 专注海关法律服务 走私刑事辩护 深圳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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