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对农村无职党员进行“精细化”管理,搭建无职党员的“有为”平台,进一步激发农村党员内生动力,增强农村基层组织活力。
坚持全面综合评价,结合农村党员实际,采取基本分值、个性分值、激励分值三大类进行积分。基本分值重点围绕党员党性修养、宗旨意识、组织观念、先锋形象、网络学习等情况,细化扣分项目及标准,采取逆向扣分方式开展;个性分值由各乡镇党委根据党员所在的党支部设定的岗位类别进行设定,按照权重折算计入总分;激励分值以党员做出突出成绩或受到上级表彰情况为依据,按照权重给予奖励性积分。通过分项积分,使农村党员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明细化,解决了评价内容不具体,凭直观感受多、具体依据少,谈成绩缺乏支撑、切不准要害等问题,增强了党员管理的可操作性。
村党支部建立积分记录台账,成立由包村干部和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积分考核评议小组,每季度对明岗定责、自愿承责、履职尽责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积分评议,统一做好积分记录,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向全体党员公布积分情况,研究评出先锋党员、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四个等次,年度积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可评定为“先锋”党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支部党员总数的15%;年度积分在70分―89分(含7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合格”党员;年度积分在60分―69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基本合格”党员。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党员,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树立“正向激励和反向惩处”的导向,根据党员积分情况,划分优秀党员、合格党员、黄牌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四个等次。对优秀党员由乡镇党委进行表彰,并作为当年各级评先选优的推荐对象;对合格党员由村党支部进行表彰,并加强教育培训,促使他们比学赶超、争先晋级;对黄牌党员由村党支部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通过结对帮扶等方式,教育引导他们限期整改;对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程序给予相应处理。通过对积分结果的运用,增强了农村党员“提高积分、争当先锋”的意识,形成了互帮互带、相互竞争的创先争优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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