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发展到今天,美学价值和市场价值已经被人们认识到。但是,做到美学价值和市场价值统一的作品却不经常出现。
一部好的作品应该具备独特的审美价值,也应该具备一定的市场价值。但是,好的作品并不一定在产生的时代具备巨大的市场价值,有的甚至只能被“藏诸深山,留诸后世。”不能有什么流行的可能,只能在后代流行。很多古典名著就是这样,还曾经遭受到禁毁,但后来在别的时代又放开了。要是在禁毁的年代,根本没有什么市场价值,就更别提“著书都为稻粱谋”了。作家不被满门抄斩就算是好的了,还怎么希求作品赚钱呢?但作品本身并不坏,具备很大的美学价值,只是不被当时的统治者所欣赏。《水浒传》、《红楼梦》都曾经遭到禁毁,也都曾经开放过,到现在流行的版本大多都是开放性版本,而不是原本的版本,有删减的部分,也有流行过程中增添的部分。
文学作品要想发展就要具备一定的美学价值,但作家所展现出来的美学价值并非都让统治者满意,有的还不能让同时代的人欣赏,也就只能默默无闻了。要想哗众取宠,邀功请赏,大唱赞歌很容易,不但作家们会那样写,就是一般粗通文墨的老百姓也会那么写,但是,那样写并不一定具备什么美学价值,可能会受到统治者的提倡,具备一定的市场价值,也能赚些钱养家糊口,但并非是好作品。换句话说就是,统治者提倡的未必是好的,可能只是符合了当时的主流意识形态,并非符合文学的审美。文学讲究“兴观群怨”,而统治者们大多提倡文学的“兴”和“群”,就是提倡文学提升修养甚至逗乐的效果,还提倡聚合不同观点,形成共识的作用,有点类似于皇帝自己做主的意思。而对于“观”和“群”就不是很提倡了,“观”就是“观风俗之盛衰”、“观民风之得失”,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基础,如果和政治联系起来,就有了“治国”的意思。“怨”就是“怨刺”,可以批评执政者的得失,可以讽刺不良现象。如此一来,就知道统治者们不提倡“观”和“怨”文学功能的原因了。
统治者不提倡并不代表文学没有那样的功能。虽然孔子提出的“兴观群怨”有些夸大的嫌疑,但是文学可以独立于政治之外发展,也会受到政治的左右,甚至扼杀。可以说,历朝历代的文学总是在政治夹缝中求生存,也总是被政治弄得畸形化发展,失去了自己本来应该具有的容颜。有了资本之后,资本更是要进入文学领域,规范文学了。
资本推动文学发展的套路获得了统治者的赞许,毕竟那些受到资本推崇的文学不会涉及政治,也不会涉及“观”和“怨”,只是符合了人们猎奇、消遣的需求,当然也就无妨了。人们看着那些作品会活在虚拟的世界中,就好像玩电子游戏一样,会上瘾,上瘾之后就不能自拔,要一部接一部看下去,其实已经中了资本和作者的圈套,只是被作品吸引着阅读,作品却不具备什么典型的美学特征。
有了市场的文学作品没有典型的可以持久流传的美学特征,而有典型的可以持久流传的美学特征的作品却不见得在当朝被重视,甚至要被封禁。那么,是不是文学本身就是一种“西西诸弗的神话”?不可否认的是,一些作品被一些文学评奖委员会评定为获奖作品,也就被业内认为是优秀的作品了,具备典型的美学特征,但是问题是没有经过人们的验证,也不一定会获得人们的认可和推崇,当然也不一定具备持久流传的可能性。于是,找到一部具备独特美学特征和市场接受度高的作品何其难哉!
事实上,那些具备“观”和“怨”的文学作品具备独特的美学特征,也能获得市场的认可,毕竟来自生活,说了真话,只是不被允许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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