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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只有阿云,满箱的苹果和一架钢琴。现在还有一束蓝玫瑰。”
这个男人开始跳舞。他好像有些醉了,缓缓起身,脸上带着忧伤的笑。
他在我眼前模糊,只有淡色的酒隔着玻璃,流到我的心里。
“是卧轨自杀的……”他一直重复。他说的是他邻居的事。
酒吧里一阵骚动,浑浊的烟雾、跳跃的灯光掠过我的眼睛。
我一字一句拼凑男人的话语,他语速极快,且含糊不清。我半歪着头,伸出五指,挡住了他的脸,分开一点,瞧他,三十多岁,一张娃娃脸,配上黑边眼镜。
绿色的光芒打过,多了几分狰狞。
我大口喝了酒,从座位上起身,拉他的手,放在我的腰上,我们摇摆。男人有点疑惑,随后笑了。
“当时,她拿着一大束茉莉花,在风中,她头发很长,笑问我,为什么是这样呢?然后流下泪来。我很着急,但她始终不知道出了何事。”
“她喜欢茉莉吗?”
“是啊,是啊,她才十八岁,多么美好的年华。”
“那她知不知道你很爱她?”我饶有兴趣地看着王致远。
他显然没有料到我会如此问。略显尴尬,摇头,又点头,“当然,我是最爱她的。”
我一辈子都是她的哥嘛,我听见他小声说。
随后,他从包里拿出口香糖,递给我。
我跟他也就见过三次。我刚去培训班面试,他在休息室弹吉他,一种很舒心的前奏,让我沉醉,而不解的是,王致却眉头紧皱,双目紧闭。
我呆在门口,他弹罢,抬眼看见了我,以一种练习过的微笑望我,走向前来,递出口香糖,我接过,问他,“弹的是什么?”
“一首爵士,名字我忘了。”王致用手推了一下眼镜,“你是来试课的钢琴老师吗?”
他带我去熟悉了教室,我的思绪却停在那把吉他上。
第二次见面,他了解我喜爱咖啡,便邀我去他家,用从云南带来的一批新豆,为我冲了一杯。
王致说,“你弹钢琴,我知道我们是一路人。”
“因为爱音乐?”我靠在沙发上,眼睛发痒,像要流泪似的。
“我从来不相信什么永恒……当下的美好,就是一切的意义。”王致靠近我,我从他的眼里,看到一丝真挚的柔情。
他总是麻木微笑,说话半真半假,此刻才有了一点涟漪。
我们开始接吻,像放下了所有的重负,我们不留余力地给了对方一个缠绵的吻。
酒吧这次,是偶遇的。我进来时,王致正在台上弹吉他。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起身削苹果。一串苹果皮落在夜灯下,打开一点窗户,寒风吹进来。
小猫阿云从被子里钻出来,跑到我手心上,抚摸一阵,苹果的酸凉浸了牙齿。
想起那夜,我也同样这般睡不着。身旁的男子开始打呼,我轻揉他的背,又拔他短短的头发。他翻身,我看见他鼻梁上被镜框压过的印子。
苹果核丢入垃圾桶。
砰的一声,外面竟然出现烟火。刺眼的绚丽使我头疼。阿云钻回被子里,不再理睬。
说起阿云,它还是那个已经结婚的前男友送的。和他分手时,阿云已经从小猫变成大猫,我实在不舍丢弃。竟也成了对过去的唯一念想。
如果过去是无色,那么王致就如这烟花一般热烈。
醒时,天已经大亮,我煎了两个鸡蛋,给阿云置了猫粮。
王致说,有一个音乐剧,抢了两张票,和我去看。
他驱车到楼下,见我出来,抱我,吻我的唇。我们只三天未见,他却说十分想我。
看音乐剧的时候,整个会场都很安静,只有音乐和台词,我和王致也默默坐着。听到激昂的一处,我的情绪也随之波动,开始流泪。
王致递来一张纸巾,又递来口香糖。
我凑过去问他,你是否爱我。在这样的情景下,我竟说出这样的话。我敢确定他是听见的,不然他不会躲闪了一下。但他不愿回答这个问题。
这时,有电话打进他的手机,他起身出去,我剥开口香糖,塞入口中。望着舞台。
王致发来信息,抱歉,朋友出事了,一会儿再来找你。
昏暗中,我仿佛听见自己骨骼发出了响声,手指陷进头皮,上唇咬住下唇,再也无心听音乐剧。
他逃掉了。我做出了这样四个字的总结,他真的逃掉了吗?
出去后,撞上一男子。他向我询问《再见女郎》是否结束。
我点头。他气喘吁吁,“太遗憾了,全错过。”有人问我,“怎么样?我是说整个效果。”
这个男子很年轻,眉头紧皱,手上还拿着支票。
“还不错,歌曲很好听。”我淡淡道,“你去问下还有没有其他场次吧。”
“好,好,谢谢。”说罢,他就向前走了。
王致问我在哪的时候,我正盯着满冰箱的苹果发呆。我把它们全削了皮,拿到桌上,然后看它们一点一点氧化。
等到全部变黄的时候,王致已经按了门铃。
阿云探出头,又缩了回去。我打开门,这个戴眼镜,留胡渣的男人,穿着休闲,手里拿着蓝玫瑰和夜宵,出现在我面前。
不等他说话,我便开始吻他。
我们开始做爱,我十分想要他。我渴望他的眼神,他的手,一抚摸我,身体立马就会融化。我的倔强、孤独,一瞬间全不见了。
他说,“也不知你爱什么花,有人喜欢茉莉,有人爱牡丹。我觉得你更像蓝玫瑰,是夜里的一抹幽香,妩媚,迷人。”
然后,他抱起我。我想起那天的烟火,一处绚烂划破天际,使整个世界魔幻起来。原来,此刻,我拥有他,他拥有我,便够了。
我一周去上四天的课,而王致只有周内两天。因为他要去酒吧驻唱,那是他多年来的自由之地。
所以我们有时在酒吧喝酒,有时在他家弹琴。
他家有很多乐器,吉他,非洲鼓,电子鼓……他都会。而我家只有阿云,满箱的苹果和一架钢琴。现在还有一束蓝玫瑰。
我们约会,去歌剧院、咖啡厅。
王致唱歌的时候,有一个女子在一旁打电子鼓,他们喝了很多酒,玩得很晚。我独自一人回到家,阿云凑上前来蹭我,似乎有些埋怨。
桌上的蓝玫瑰已经枯萎。
他跟她在楼道里。我从厨房望过去,他们就背对着我,他们在说话,抽烟。
我看见她的手伸向他的脸,他没有动。
我从冰箱里拿出苹果,我开始啃、一直啃。直到他们模糊。电话一直在响。我说,“你想逃了吗?为什么不跟她走?”开门,王致立在门口,有些狼狈,一身酒味。
他一直摇头,“不是,不是……”捧着我的脸,吻我的泪水。黑暗中,我退到墙角,仿佛有血从身上流出,一下没了力气,不再挣扎。
王致说,“我跟沈弯弯认识很多年,我们是在一起过,但早就分开了,她知道我们在一起,她只是想送我回来。”
末了,又说,“我们好好珍惜彼此,行不行?”
“嗯,只是花枯了。”
“我每日都在买新鲜的。”王致笑了一下,将灯打开。蓝玫瑰垂着头,又使劲伸展最后一片花瓣。
《来音方长》首映的时候,我是一个人去的。听说唱的是一个女人喜欢音乐,用音乐找到自我的故事。里面的歌曲非常渲染,正好恢复一下我无厘头的情绪。
还是往常那个剧院。坐定后,便等待开场。
“诶,是你。”身旁的男子打量我一番,惊喜开口,“上次我问起你的,再见女郎。”
我正疑惑,他便给出了答案。上次没有注意,是一个板寸头的男子,差不多二十五六岁,如我一般大,身穿运动衫,略显青涩。
我微笑点头。
“一个人吗?”他又问,“你喜欢音乐吗?”活脱脱像一个青春期躁动的孩子。
我微微点头。我预感他会陪伴我整个观看过程。
果然,演出开始,他也时不时会向我提问。他说些什么我记不清了,歌剧也没太看进去。我望向四周,人已坐满。我像灵魂出窍了般。
我突然发现,我和王致从来没有问过彼此的过去。我不了解他,他也不了解我。
直到演出结束,我也一直在接身旁男子的话。
因为我知道,见一面,就是见一面的缘分。
随后,我又去宠物店,买了猫粮,他们问起阿云近况,叫我带来。我点头称好。又去超市买了一袋苹果,天气转凉,风很大,回家简单做了面条,将苹果放在旁边,看它氧化,然后开始练琴。
周五教琴,碰到了沈弯弯。
中午下课,我跟她一起吃饭。她化了淡妆,但看起来还是很憔悴,长长的头发散在肩上,发出难以接近的讯息。
她不说话,只将袖子提起来,露出手臂,上面是一条条伤口。我有点吃惊,但并不太感到意外。
她微笑了一下,说,“我有很严重的抑郁症,常常想死,但一直没死掉。”
说着,放下手臂,“我跟王致很早就认识,我们是邻居,那时我才十八岁,下雨天,我在淋雨,他站在我旁边,拉我的手。他知道,我就是想这样。我喜欢茉莉花,他就一直叫我茉莉。”
“他说你死了,是卧轨自杀。”
“卧轨?哈哈,我本来早就死了的,但是我想见他。我们老是吵架,打架。我说你不来,我就去死。我每次这样说,他就来了。他是不是给你讲我喜欢茉莉花?但是他从来没有送过我。在他心里,我们刚认识,彼此就死了。”
“我只是想跟你交朋友,可以听你弹钢琴吗?”
我带她去琴房,弹了一首巴赫。沈弯弯静静坐着,头发遮住脸,看不清表情。
她幽幽地站在我身后,将我的手扶下,自己弹了起来,激情而有力,像野兽。突然又转变好几种状态,使我心下一惊。
钢琴键恢复原状,她咽下口水,想说什么,最后只说,再见。
暗色的天,细细密密的小雨。阿云在猫爬架上,我替它梳毛,它发出很舒服的叫声,然后跳到窗外,像一只黑色的精灵,召唤雨。
我和王致约在一家意大利餐厅吃晚饭。我跟他不定期见面。遇到想和对方一起做的事,或者想念,就给彼此打电话,庆幸的是,每次都能如愿。
如果他来我家,便会带一支有水滴的蓝玫瑰。怀着孩子气的笑,要奖励。
我正想说,我和沈弯弯见面了。
他却先说,“我和你谈谈沈弯弯吧。”我点头默认。
他讲,他们是邻居,故事是假的,她没有死。他那时年轻,想制作满屋的茉莉给她。但她抑郁常发,他开始忍不住打她,他打她,她就去割手。受不了互相伤害,和平分开。
“我把她当作我的亲人,我的妹妹。”
我说,“她上次来找过我。”
他不说话,我又说,“她有没有吃药?去医院?”
“她不会去,她迟早都会死。”
我们沿着河边走回家。
我摸着自己长长了的头发,牵他的手。我跳到前面去,冲他扮鬼脸。然后我们唱歌,我唱一句,他唱一句。水面波光粼粼。我们开始接吻。
我最喜欢跟他接吻,像那次去他家喝咖啡,听他聊永恒。他会讲很多故事,虽然都是瞎编。
和那个年轻男子再见面时,他要了我的联系方式,他说他每日都在歌剧院门口等我,不知我何时会来,我说我不会再来。
是的,决定和王致同居那天,我叫搬家公司搬去了我的琴、冰箱、苹果、玫瑰、阿云。
我换了另一家剧院,有空便去一次。
每日睡觉,身旁多了一人,我们相对无言,有时竟默默拉着彼此的手。我们失眠、抽烟,时常外出学习、培训。
我觉得寂寞,常常流泪。王致从背后抱住我,扒我的衣服。我们希望给彼此一点温暖。我问,“你是否爱我。”
他不说话。
直到有一日,沈弯弯从高楼跳下。头上别着一朵茉莉花,手上拿着一张照片,是她在巴塞罗那——她笑得很平静,风吹起长发。
她母亲早亡,受父亲强奸,从此一人流浪。遇见很多人,又错过很多人。
我们常去墓地看她。王致说,“你老是问我爱不爱你。我以前总认为,只要不说我爱你,一切就都留得住。”
我想,我如果去死,也定要抱着一束蓝玫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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