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发改委关于灵璧县景和·庆丰农贸市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灵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灵璧县景和·庆丰农贸市场项目可研报告批复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城市居民生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加快灵璧经济发展,根据辽宁新青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灵璧县景和·庆丰农贸市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咨评审字〔2022〕007号),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该项目编码为:2111-341323-04-01-442881
三、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灵璧县罗河西路与唐山路交叉口东南侧,东侧为西凤小区,西侧为唐山路,南侧为规划支路。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4702.95平方米,拟建设一栋农贸市场及一栋酒店;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7258.43平方米,其中农贸市场建筑面积10740.06平方米,酒店建筑面积为10066.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302.23平方米(其中车库面积为5021.96平方米,冷库面积为683.78平方米,泵房水池面积为596.49平方米。
五、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681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445.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19.02万元,预备费1245.19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实施进度:12个月。
七、请依法办理相关报建手续,组织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八、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原材料采购等环节采取委托招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
九、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依法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施工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十、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应对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十一、如在初步设计阶段或项目报建过程中,初步设计方案或文物保护、洪水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等报建手续,对本批准文件的有关内容要求调整较大,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宿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准文件。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15日
来源:灵璧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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