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签署的协议,自2022年3月15日起,本公司增加东兴证券为旗下部分ETF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东兴证券的规定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兴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0层、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郑旷怡
联系电话:010-66559039
客户服务电话:95309
传真:010-66555133
网址:www.dxzq.net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5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ETF增加平安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
证券公司的公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署的协议,自2022年3月15日起,本公司增加平安证券为旗下部分ETF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平安证券的规定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平安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驰
联系电话:021-38643230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传真:021-58991896
网址:stock.pingan.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5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ETF增加甬兴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
证券公司的公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签署的协议,自2022年3月15日起,本公司增加甬兴证券为旗下部分ETF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甬兴证券的规定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甬兴证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8-11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8-11层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429号泰康大厦31-32层
法定代表人:李抱
联系人:戴璐璐
联系电话:021-20587260
客户服务电话:400-916-0666
网址:www.yongxingsec.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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