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完成《电子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国家有关部委、相关企业等各方面意见,并于2021年11月-2022年1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项目组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3月1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项目组。
联系人:郑赛晶,联系电话:021-61661836,联系邮箱:zhengsj@sh.tobacco.com.cn。
国家烟草专卖局
2022年3月11日
《意见稿》中提到,雾化物设计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雾化物应含有烟碱;使用电子烟烟液的电子烟烟具和烟弹应具有封闭结构,防止人为填充;使用电子烟烟液的电子烟烟具和烟弹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不应出现漏液;电子烟烟具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
(国家烟草专卖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