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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发展”或“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4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
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公司对有关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分析核查,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控股”)部分信托产品兑付逾期,且其底层资产相关的供应链业务涉嫌“空转”贸易。2020年你公司新增供应链业务,2021年上半年你公司供应链业务收入7.8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1.82%。
我部对此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下列事项:
原版关注函比较冗长,这里选取与信托产品供应链有关的业务
经核实,媒体报道的30家公司不属于公司供应链业务的供应商或客户。
除前述30家公司外,你公司是否参与作为雪松控股旗下信托产品底层资产的应收账款相关的供应链业务。如有,请详细披露业务情况。
经核实,公司未参与作为雪松控股旗下信托产品底层资产的应收账款相关的供应链业务。
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雪松物产(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物产”)基于业务发展及回款需要,通过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方式在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等平台进行融资,2020年及2021年度融资金额合计分别为11,880.00万元、5,520.00万元,经核实,前述融资均已偿还完毕。
上述业务与雪松控股旗下信托产品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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