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家
自制新型毒品
网上售卖获刑!
网上买来的树皮粉末
含有制作毒品的原料
案发在去年3月底,家住普陀的陈某向普陀警方举报,称有人在网络平台出售一种树皮,它含有制作毒品的原料。
陈某说,他之前听一些人说,服用“死藤水”可以进入精神恍惚的状态,似乎能与神灵对话。于是,陈某在网上查找,费了一番力气,还真的找到了有人出售该树皮的粉末。
好奇之下,陈某加了卖家联系方式。这名卖家位于义乌,陈某和对方谈妥价钱后,网购了100克。东西通过快递寄到后,陈某觉得这树皮粉末和毒品十分相似,最终选择向普陀警方举报。
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赶赴义乌,找到了这名卖家。他叫郭某,今年23岁,租住在义乌某小区。警方还在其屋内发现了红褐色粉末以及相关制毒工具。
随后,郭某因涉嫌贩卖、制造毒品罪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
为赚钱自制“死藤水”
擅自在网上出售
这些红褐色粉末经鉴定,被确定含有二甲基色胺(DMT)。它是一种色胺类致幻剂,属于国家一类管制精神药品,禁止擅自贩卖出售。
去年4月底,郭某被普陀检察院依法逮捕。经调查,查明郭某于去年2-3月,在网上购买含有二甲基色胺成分的某树皮500克(这名卖家当时被另案逮捕),利用它制造出新型毒品“死藤水”。
至案发,郭某通过网络平台,将该树皮粉末出售给了舟山和台州的两人,另将其制作的“死藤水”出售给了天津和上海的另两人。
据郭某交代,他知道二甲基色胺是国家管制类精神药物,但当时手头没钱了就想着赚点钱,从别处得知新型毒品“死藤水”的制作配方后,制“死藤水”赚钱。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普陀检察院认为,郭某涉嫌贩卖、制造毒品,情节严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于是在去年7月对郭某提起公诉。
新型毒品伪装性强
尤其要提高警惕
日前,郭某因犯贩卖、制造毒品罪,被普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
在这起案件中,警方找到了其他几名买家,均表示之所以购买“死藤水”,是因为在网上看到一些“修仙”之类言论,听说“死藤水”可以“修仙”“通灵”,于是十分好奇。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死藤水”是新型毒品的一种。
这些年来,在警方高压打击和科普下,毒品越来越无处藏身,同时市面上也出现了各种新型毒品,其伪装性和迷惑性越来越强,一些犯罪分子往往以新型毒品“尝试一次不会上瘾、玩一次没关系”等理由,引诱没有警惕意识的人吸食。
来源:舟山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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