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以下简称《通知》),从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测三个方面入手,对收单机构和清算结构提出一系列的管理要求。与此同时,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作出了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简单总结为:微信、支付宝等个人收款二维码将不能用于经营活动。
之前对这个消息很多人可能没太注意,但是最近我们遇到了这样的情况,看来这一规定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试想一下以后路边卖水果的摊贩,可能都不能再用微信或支付宝进行收款了,那我们怎么处理呢?
小管家财务认为,如果想继续使用二维码收款,各位老板可以注册一个个体工商户,以商家二维码进行收取,这样如果有人可以用二维码,有人不能用二维码,肯定大家还是会选择方便简单付款方式的商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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