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齐鲁银行官网发布关于调整智能柜台跨行转账收费的公示显示,该行新增智能柜台跨行转账汇款项目,公示期3个月(自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6月29日),公示期满后执行。
蹊跷的是,上述公示的落款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该行将延长个人电子银行跨行汇款、企业手机银行跨行汇款、电子银行安全介质、票据代保管等项目的优惠期限,优惠项目自即日起执行,延长期限却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十分令人费解。
齐鲁银行表示,如果您对我行的服务有任何疑问或意见,敬请致电客户服务热线4006096588,我们将认真研究您的每个问题并尽快答复。我行将继续遵循收费项目、服务质效、效用功能和优惠政策“四公开”原则,所有服务收费按公布价目执行,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来源 中宏网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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