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丨 王梓佩
“人都送到医院了,为什么还要请护工?”最近,法治日报对护工群体的调查报道引起广泛关注。不少网友指出,部分护工存在不专业、乱收费,甚至虐待病人等问题,护工管理机制亟待完善。
护士和护工,前者接受过专业训练,并且由医院统一管理,如果可以选择,患者的答案显而易见。然而现实情况是,直到2021年,我国护理人才缺口仍有80万人。护工能够分担部分护理任务,让护士集中精力完成更专业的工作。从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通知》来看,由医疗机构直接聘用“医疗护理员”是我国的发展方向。但在我国护士缺口迟迟没能补齐的背景下,医院现在能否招得来、留得住“医疗护理员”?直接取消护工市场供给的时机,似乎尚未成熟。
承认现实情况,并不意味着放松对护工群体的管理。我国一直严禁护工代替护士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明确护工的补充性和辅助性地位很有必要,但并不能理解为,护工只需要“吃苦耐劳”。怎么帮患者翻身进食、怎样防止伤口感染、如何辅助患者复健等等,其实都要经过系统培训,以防发生危险。家政公司把门槛放得过低,虽然能招来更多人,但对护理工作来说显然是不负责任的。无论取不取消护工,当前都应当尽快明确培训主体、压实培训责任。
这引出了第二个问题,当患者和护工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有切实可行的纠纷解决机制。不论从对患者负责的角度出发,还是为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医院都不宜仅以合同相对性为借口作壁上观。尤其当一些医院和家政公司建立有合作关系,医院有必要将家政公司的资质和收费标准等信息及时、如实地告知患者。
收费高可能是我国护工群体目前最受诟病的一点。在我国大多数地区,请护工是自费,一般家庭很难承受每月几千甚至上万元的护理开销。即使将来把护工纳入护士队伍,收费高的问题也无法得到根本解决。对此,日本采取的是政府承担为主、个人为辅的支付模式,澳大利亚等国的护理费用由财政全额拨款。就我国而言,至少可以考虑由政府拨款或者由医保负担帮助居民承担一部分,减轻人们的看病负担,也能强化对收费标准的调控力度。
通过完善护工管理机制,让人们看病时少些烦恼,正是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题中之意。
【作者】 王梓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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