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王振华猥亵女童案一审。
法院判决王振华有期徒刑5年,周燕芬有期徒刑4年。
王振华当庭表示不服。
他坚称自己无罪,在酒店房内只是“搂搂抱抱”,没有实施猥亵。
2021年5月19日,二审采用不公开开庭审理。
宣判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恶人伏法,理应是大快人心。
但是,报道下面的评论区,却是另一种画风。
有人说反话,“好重的刑罚。”
有人讽刺,“怎么能关五年?割掉作案工具就放可以回家了。”
网友的情绪也是我的立场。
今天就跟大家捋一捋,王振华都有着哪些畜生行为。
王振华是江苏常州人,新城控股董事长。
身价过千亿。
甚至还有“常州首富”的头衔。
关于他的财富,有人计算,入狱1年时间,王振华仅凭自己的股份,就赚了145亿人民币。
王振华是穷人翻身。
富裕后,好色是他最大的喜好之一。
有记者采访他老家的邻居,得到最多评价是:王振华私生活乱,情人很多。
在当地,王振华有一个公开的情人。
姓周,跟了他很久。
凑巧的是,在“猥亵女童案”中,那个负责拉皮条的女罪犯也姓周。
至于两人是否为同一个人,记者没有得到确凿的消息。
但可能性很大。
因为有知情人透露:“他情人是叫周什么芳,或是周什么峰。”
而那个女罪犯,全名叫周燕芬。
在常州本地的贴吧,还夹杂着这样的传言。
“周某芬是王振华的专业掮客。”
“中、青、幼皆为猎物。”
“涉幼女N次。”
案发后,周燕芬自己也承认,“我就专门给王总提供性资源。”
2019年6月29日,周燕芬跟一位常州的朋友说,想带她2个女儿去上海迪士尼,明天就回来。
对方答应了。
但周燕芬没有去迪士尼,而是直奔上海大渡河路的一家五星级酒店。
在酒店,她见到了王振华。
据代理律师透露,事前,王振华叫周燕芬带一个女童来酒店,并承诺给10万元作为报酬。
让王振华意外的是,周燕芬带了2个女童。
一个9岁。
一个12岁。
王振华留下年龄最小的一个,让周艳芬把另一个女孩支开。
酒店监控显示,王振华独自带着9岁女童进房间。
随后锁门。
再出现在监控里面,是13分钟后。
离开房间,王振华立刻给周燕芬转账了10万元。
由此可见,他得逞了。
小女孩则是哭着出来的。
她跟12岁的姐姐讲述了王振华所作所为,并痛骂,“大色狼,大流氓。”
当天晚上,小女孩打电话给妈妈,说希望能接自己回家。
可妈妈以为是女儿不听话,没当一回事。
“反正明天你就和阿姨一块儿回来了,今天妈妈不去接。”
第二天,小女孩听说昨天侵犯自己的男人,又要来找自己。
她害怕极了。
又给妈妈打了一个电话,并如实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这时,女童妈妈才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
立刻赶往上海,并到公安局报警。
伤情一验,女童妈妈崩溃。
处女膜破裂,阴道撕裂,轻伤二级。
因涉嫌猥亵儿童罪,王振华被刑事拘留。
王振华是个老狐狸。
从一开始就咬定“我们只是搂搂抱抱”,死不认罪。
同时,也请来了业内非常有名的律师做辩护。
有传言,律师费高达1200万。
在庭审上,王振华的辩护律师要做“无罪辩护”。
并坚持两个态度。
- 这是有人诬陷王振华,给他挖坑来跳。
- 在酒店,王振华只是搂搂抱抱,不可能造成阴道撕裂。
那阴道撕裂伤从何而来?
被告周燕芬说,阴道撕裂是旧伤,不是新鲜伤,女孩之前就有过性生活。
在一审时,受害者家属没有出席。
也还好没有出席。
要是听到自己9岁女儿被诬陷有性生活,估计能气得当场晕过去。
此外,为了帮王振华洗白,辩护律师接受记者采访:
他嫖娼是有的,但16岁以下的女孩绝对不碰,这是他的底线。
当然,他不是没有问题。
他有嫖娼,应该进行治安处罚。
辩护律师还积极帮王振华恢复“全国劳模”的荣誉。
好在,此案当时的舆论关注度很大。
人民日报点名发声:
绝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外特权。
王振华无罪辩护未遂。
被判5年。
王振华输了。
正义,却没有赢。
有记者从受害者代理律师获悉,经历那件事之后,小女孩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从班级的前几名,变成全班的倒数。
为了保护孩子隐私,遭猥亵的事没有告知所有老师。
有一次,课堂老师看见小女孩注意不集中,批评了几句。
小女孩眼泪就哗哗直流,有委屈不敢说。
检察院工作人员看小女孩太可怜,就自己掏钱,请她到上海看心理医生。
可是,小女孩打死也不去。
因为她只要听到“上海”两个字就会哭。
由于愧疚和自责,小女孩母亲也被确诊重度抑郁症。
据律师透露,王振华虽然家财万贯,却没有对受害者做任何赔偿。
连治疗费都是由检察院承担。
王振华是2019年入狱。
没有减刑的话,三年后就能刑满释放。
那时,小女孩不过14岁,心理创伤都还没有抚平。
这样的判决,我不知道是否真的给了受害者一个公道?
有专业人说,一般这种情况,5年已经是顶格处罚。
那我们来看一下相关法律:
猥亵儿童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猥亵儿童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划重点,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那么,王振华猥亵程度够不够恶劣?
请允许我引用代理律师的一句话:
“王振华用的是手指,……小女孩也这么讲。”
新京报也指出:9岁女孩,阴道被撕裂,构成轻伤二度,很有可能存在异物插入的情况。
如果这都不能算恶劣情况,那么,什么算恶劣?
一定要搞出人命才算吗?
有人怀疑是不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这个我不清楚。
我只知道,对猥亵儿童的罪犯,社会惩罚力度普遍都偏轻。
北京某法律援助团队调查了22起儿童猥亵案。
这些案件都很恶劣。
无一例外,都给受害者造成了轻伤二级的严重后果。
但是,超过90%的案件,量刑都在5年以下。
近一半的案件量刑都在2年左右。
猥亵儿童的犯罪成本,低到让人难以置信。
在吉林省,一名男子对2名幼童多次猥亵。
最终获刑却只有2年。
在甘肃,一名男子猥亵女童7次,并导致其处女膜破裂。
但判刑只有一年半。
理由是,男子认罪态度,考虑从轻处罚。
掏个鸟窝判刑十年,猥亵女童下体撕裂五年封顶。
有时社会就这么魔幻。
我知道,王振华案件已定。
舆论很难再影响什么。
可即便如此,我还是想替受害的女孩发一次声。
因为天下的恋童癖不止王振华一个。
在阳光照不到的角落,还有太多孩子等着法律的保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