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明正身”的过程其实就是“确定被执行人确系当事人、防止执行有误”的过程,但这一过程不涉及DNA鉴定,一般只通过查问、比对的方式予以确认。
在所有刑罚中,“死刑立即执行”无疑是最为严厉的一种刑罚,与其他刑罚最根本的区别就是对被执行人进行生命上的剥夺,也正是因为如此,无论是死刑的判决、复核、执行令的签发,还是执行前的“验明正身”,都是非常严谨和审慎的。
在过去,适用死刑的罪名较多,近些年,随着“少杀、慎杀”理念的深入,一些罪名已经取消了死刑,最高适用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比如一些经济类型的案件。
无论是过去还是当下,从死刑判决到死刑执行,整个流程都极为审慎、严格,比如凡是下级法院判处死刑的,必须交由最高法复核,最高法认为不适用死刑的,重新审判或改判;再比如,死刑判决复核下达后,执行命令的签发需要最高法院长签字,之后下发到执行法院,7天内交付执行。
“验明正身”的程序正是发生在交付执行前,这个过程的参与方包括被执行人、法院和同级人民检察院组成的执行组,其中同级人民检察院的派员在其中充当临场监督的职责。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中规定,“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这一过程既包括“查问”,比如查问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等,以及犯罪事实和其他一些基本情况,被执行人的回答情况要与案宗中所记载的情况一一对比,以此确定被执行人就是当事人;除了“查问”,还要进行“比对”,即将被执行人的样貌与案宗中罪犯的照片相比对,以此防止被执行人有误。
“验明正身”的过程同时也是排除“停止执行”的过程,“被执行人正在怀孕的”就是停止执行中的一种情形。之前有个案子,某女将另外一家三口杀害并肢解,手段极其残忍、影响极坏,该女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经过最高法复核、执行命令签发后,在“验明正身”阶段,发现该女已经怀孕两个月,此种“正在怀孕”的情况正属于“停止执行”的条件之一。由此,执行停止,执行法院将情况向最高法汇报,最高法核准后,依法改判。
除了以上情况可以“停止执行”外,倘若验明正身的过程中有发现“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这两种情形时,也是需要停止执行的,执行法院需要向最高法汇报情况,等待最高法的裁决。影响“停止执行”的因素被排除之后,再执行;或者“停止执行”的情况属实,那么就改判。
综上,验明正身的过程既是确定被执行人就是当事人的过程,也是排除触发“停止执行”因素的过程,是执行前必不可缺的环节。
此外,验明正身之后,还要询问被执行人有无遗言、信札,如果有,后期由执行组专员转告或者转交给相关家属。
倘若验明正身一切顺利,既验明了被执行人确系当事人、又排除了停止执行的三种情形,那么接下来就正式进入到执行程序中,通过枪决或者注射的方式执行,现场不会公开、公示,除了执行组的相关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临场“观摩”,整个过程要在场书记员形成完整的笔录,事后交由最高法,以备查档之用。
执行完毕之后,有条件的地区会将其直接拉到火葬场火化,然后执行组通知家属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将骨灰带走自行埋葬;对于拒绝认领的,相关部门会负责安葬。
综上,“验明正身”的过程包括以“查问”和“比对”的方式确定被执行人确系当事人,被执行人的回答和样貌需要与案宗中记载的内容或照片相比对,以此达到确认的目的;另外,“验明正身”同时也是排除“停止执行”的过程,排除“怀孕”、“重大立功表现”、“判决错误”等三种适用“停止执行”的情况。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码字不易,给点个赞、点个关注吧。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