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潮南区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1月11日发布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潮南区征用酒店2021年度资金补偿方案》的公示。
为切实做好征用酒店应急补偿工作,根据潮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会议纪要(2021-10)精神,对集中留观点征用酒店给予适当补偿,经潮南区住建局、潮南区卫健局审核确认,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征用对象
汕头市潮南区旺达商务酒店(四季商务酒店)、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伟远酒店(7天酒店司马浦店)。
二、补偿标准
酒店使用期间,征用酒店的补偿标准按每日入住率计算:入住率超过65%的,按实际使用的房间数计算补偿费用;入住率低于65%的,按房间数的65%计算补偿费用;腾空期间按房间数的45%计算补偿费用。
三、征用酒店资金补偿情况
汕头市潮南区旺达商务酒店(四季商务酒店),征用房间总数:89间,协商价格128元/间,结算时间:从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使用天数426天,补偿金额3022003.2元,抵除预付资金和收取境外入境隔离人员费用2577360.86元,需应付补偿款444642.34元。
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伟远酒店(7天酒店司马浦店),征用房间总数:120间,协商价格150元/间,结算时间:从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使用天数162天,补偿金额1575000元,抵除预付资金630000元,需应付补偿款945000元。
四、补偿审核程序
征用酒店应提交申请补偿所需材料,区卫健局审核确认酒店征用的天数、每天实际征用房间数、结算使用房间数,区住建局核定具体补偿方案,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区住建局书面向区政府申请拨付补偿资金,区政府批准同意后,区住建局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补偿决定,并通知受偿人,区住建局向区财政申请拨付补偿资金,由区财政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补偿资金直接支付到受偿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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