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晋城城区公安查处14起涉疫案件
当前,河南、陕西、天津等地疫情形势严峻,再加之春节临近,大量人员返乡,为有效维护市区疫情防控秩序,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城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打击违法犯罪尖刀作用,全力开展涉疫案事件调查处置。
2021年12月23日
新一轮疫情爆发以来
城区公安分局共查处涉疫案件14起
其中行政罚款11人
警告3人
01
2021年12月26日、1月11日,违法行为人茹某(男,28岁,城区人)、侯某(男,42岁,河南省林县人),居家隔离期间,不遵守规定,擅自外出,被社区工作人员发现。东街、白水街派出所严格按照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五包一”责任制要求,对茹某处以行政警告处罚、对侯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02
2021年12月31日,违法行为人原某(男,27岁,城区人),擅自将该茶楼封条揭开,组织人员在内打麻将,被钟家庄派出所发现。原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03
1月9日,违法行为人孙某(男,43岁,河南省武陟县人)、梅某(男,48岁,河南省叶县人)分别驾驶车辆从焦作、平顶山到牛匠下高速,不配合防疫人员检查,逃避现场检测,被南村派出所处以行政警告处罚。
04
1月10日、11日,白水街派出所辖区西田石村暂住人员王某(男,40岁)、刘某(女,39岁,以上二人系河南省滑县人)、耿某(男,43岁)、曹某(女,42岁)、董某(男,47岁)、耿某(女,49岁,以上4人系河南省安阳市人)、腾某(男,53岁,河南省焦作市人)7人,12月23日以来先后从河南省多个地市返晋,未向村委社区报备,以上7人均被处于行政罚款处罚。
05
1月15日,钟家庄派出所民警对辖区进行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李某(女,37岁,城区人)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疫情防控紧急状态期间擅自开门营业,该行为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目前,李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06
1月16日,郑某(男,51岁,泽州县人)驾驶大货车途径晋城东高速口时,故意隐瞒自己前往河南省的行程,未按规定进行上报登记。目前,郑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警方提示: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既是对个人负责,也是对社会和他人负责。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措施。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不管是谁
如果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
必将受到相应惩罚!
让我们共同携手
众志成城,抗击疫情
来源:晋城城区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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