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月11日讯 (记者 高宁) 1月11日上午,烟台市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闻发布会。会上,烟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王诗新通报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破获的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1年4月,市民李某到芝罘公安分局报案称自己被拉进一个微信群,随后让其在“振鑫国际”APP上充值做派单任务,后被人以交付佣金、升级会员等方式才能提现为由诈骗54万余元。接报案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诈中心与芝罘公安分局上下联动,迅速展开侦查,奋战二十余天,转战云南昆明、曲靖,福建安溪等多省市,成功打掉这一专为境外诈骗集团洗钱的犯罪团伙,将胡某某、赵某等9名嫌疑人抓获归案。现场扣押手机40部、银行卡14张、U盾8个,笔记本电脑2台,人民币现金20余万。带破案件150余起,总涉案资金7亿余元,被公安部列入重点督办案件。
案例二:2021年7月,蓬莱区市民李某被犯罪分子冒充领导诈骗人民币50万元。接报案后,蓬莱公安分局迅速展开侦查,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诈中心指导下,对相关资金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最终发现嫌疑人落脚点为日照市某酒店,2021年7月6日,分局组织精干力量对嫌疑人刘某实施抓捕。经对其审讯,其银行卡售卖给了洗钱团伙,且位于某旅游度假区一处公寓楼,经进一步摸排分析确定以刘某某、陈某、胡某某为首的11人洗钱团伙,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将该11人抓捕到案。该案已被公安部列入重点督办案件。
案例三:2021年10月,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诈中心指导招远、莱阳两地公安机关成功捣毁潜藏在本地的三处“洗钱”窝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扣押手机20余部,银行卡70余张,涉案流水达2800余万元。该三个“洗钱”团伙利用他人银行卡,为境外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犯罪团伙进行“洗钱”转账,并从中非法牟利。现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四:2021年11月,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诈中心联合牟平公安分局,成功打掉一个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提供引流服务的犯罪团伙,在烟台、威海等地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该犯罪团伙利用境外软件开展点赞关注的挣钱任务,向潜在的受害人发送红包,并诱骗受害人进行刷单操作,实施诈骗。经进一步研判,共查明全国类似引流犯罪团伙涉案人员70余名,涉案账户百余个,涉案资金10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上报公安部发起全国范围的集群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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