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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做记者就报道了一桩刑事大案,而且报道写的还可以,于是领导对我「予以重任」,让我经常联络市局重案组,一旦有大案要案便第一时间到现场采访报道。
这倒是让我和梁震有了更多的接触机会,慢慢也就熟悉了起来。
不过大案要案一年也发生不了一回,所以平时我的报道也都是一些很快就能破获的普通刑案。而且我发现多数刑案都是凶手一时冲动下杀人,这种很容易破获。等到第二年春天,本市才真的又发生了一件很轰动的大案。
城内一处廉价宾馆内,一名女子被杀死后,五官、乳房及性器官也被凶手残忍割掉,更嚣张的是凶手不仅打电话给市局挑衅,还给媒体寄信件,署名杀手黑野狼,嘲笑警方无能,无法破案。
于是梁震立即去往案发现场,而我也一样跟着赶了过去。这次的案子诡异就在于,这凶手超级嚣张,杀人之后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作了案,当天就打了电话挑衅警察。
警方调查了来电号码,也查到了机主信息,然而机主说自己的手机在坐地铁的时候丢了。警方核实过,他确实没有作案动机。机主只是个普通的上班族,IT 行业的程序员,案发的时候他正在上班,坐地铁的时候也经常因为加班太累睡眠不足而睡过去,被偷手机倒是很可能的。
警方也查过地铁监控,然而偷手机的人捂得很严实,戴着大口罩和帽子,衣着也很普通,个头中等,偏瘦,看起来是个男人。但也仅此而已,出了地铁之后,监控就逐渐拍不到这个人了,也难以判断他去了什么方向。就算他是偷手机的人,也无法确定他就是凶手。
而寄去市局的信,居然也是仿照电视剧情节那样,裁剪了杂志上的字贴出来的,同样没有指纹,看来凶手是戴着手套贴的。信是快递寄到市局的,确切的说,是凶手用那偷来的手机在网上下的跑腿单子,让快递小哥送到市局刑警队。
快递小哥也说不清楚对方是什么样的人,因为对方戴着帽子和口罩,在一处地铁口给他的快递。由于本市春天风大杨柳絮纷飞,所以戴口罩倒也没什么奇怪的,快递员也没有注意那人的长相。
了解过这些之后,我才和梁震去了案发的旅馆。
那旅馆在老城区靠近老火车站的地方,那地方人流量大,人群复杂,不少外地打工的民工在那附近住着,所以这里有很多廉价小旅馆。
我从未进过这种小旅馆,等进去之后才发现,旅馆的条件可以说差得很。房间内没有独立的卫生间,卫生间是公用的,而且不分男女。走廊昏暗狭小,就算是白天的时候,和别人擦肩而过都不一定能看清对方的脸。监控设施更是没有,房间的门只是普通的门锁,普通男人的话一脚就能踹开。就算不踹门,也能很容易撬开门锁。
我们去的时候,梁震挨个房间调查,最后在二楼一间拐角处的房间里,发现女尸。其实这是老房子改出来的旅馆,一共只有三楼,三楼是分隔开的阁楼房间。
二楼藏着女尸的房间,房门是关着的,但是并未上锁。由于客人没退房,旅馆主人还没去打扫房间,更不知道藏着尸体。其实这旅馆阴暗潮湿,一进门已经有一股霉味了。等开了门,血腥气混合发霉的气味扑面而来,更让人作呕。
不过我为了防止再吐出来,已经提前吃了点儿止吐的药。可即使这样,看到尸体之后还是胃里一阵不适。女尸躺在床上,裸着,五官已经被割掉了,当然眼睛是被挖走了,所以脸上现在是四个血肉模糊的窟窿。
不只是如此,乳房也被割掉,下体被戳烂,惨状不堪入目。鲜血染红了身下不怎么干净的床单,灰扑扑的地面和陈旧掉漆的桌椅,更给人一种恐怖血腥的感觉。
梁震看完尸体后,问吓傻了的旅馆老板,这女人是谁,有没有和她一起来订房的。老板查了登记表说,女的叫张艳,男的叫闫志,是一起来的。闫志今天一早就走了,好像有急事的样子,但是留下了房钱,说房间不退,女的还在睡觉,他自己先离开的。
梁震很快让户籍科按照身份证查找闫志的档案,找到他的家庭住址,让人赶过去调查。可是去调查的人说,闫志老婆说他昨天出差去了,一直没回家,由于手机丢了也没来及买新的,正想买个手机给闫志打电话问问去哪了。
虽然一起开房的闫志有很大作案嫌疑,但是凶器还没找到,也不能确定是他下的手。当晚隔壁无人入住,没人听到晚上到凌晨是否有声音。凌晨闫志退房的时候,值班的店主都趴在前台睡着了,退完之后他继续睡,根本没注意是不是有人进门,去了二楼这房间。
而闫志的老婆,偏巧在这时候丢了手机,于是警方也怀疑是不是闫志老婆作案,因为发现老公出轨,于是杀了情妇。结果邻居给闫志老婆做了不在场证明:她喜欢打麻将,从昨晚一直打了个通宵,凌晨四点半大家才散的。从她家里再赶过来作案,时间上根本来不及。
接着,警方调查了闫志的身份背景。闫志是个销售医疗器材的,还算赚钱,闫志的老婆无业,在家闲着玩,带孩子。而且他老婆也并不知道闫志居然有个情妇,而这个情妇还是个二十出头的发廊妹。
张艳是闫志经常去理发的一家理发店的打工小妹,闫志和她一来二去的勾搭上了,每回都在发廊附近的廉价旅馆约会。而他们的婚外情关系大概持续了一年半,这些都是理发店的其他工作人员提供的线索。
排除了闫志老婆的作案嫌疑,那最受怀疑的就是闫志了。于是梁震立即让信息科的定位了闫志的手机位置,发现最后停留的位置是在第一人民医院附近。
新建的第一人民医院远离城区,在市郊,环境倒是很好,周围就是新建的植物园,刚开放没多久。我和梁震开车过去之后,找到医院要来监控视频,查找闫志的身影。医院是新建的,所以各种监控安保设施还是很齐全的。
很快在监控里找到了闫志的身影。他从一辆出租车上下来之后,正要往医院大门走过去,却被一个穿着黑色连帽衫的男人拦住了。这人背对监控,不知道和闫志说了几句什么,闫志居然乖乖跟他走了。
大概这连帽衫男人知道监控的位置,所以一直躲着摄像头,只能拍到他戴着口罩的侧脸。但是从身形对比来说,很像是偷走了程序员手机的那人。这个人带着闫志往植物园方向过去,然后监控就拍不到了。
我说道。「看来这个嫌疑犯和闫志认识?也不对,如果是他杀了张艳,然后再来这里找闫志,时间上来不及。」
梁震说,「不,也许是他先处理了闫志,才坐车到了旅馆,杀了张艳。根据监控视频的时间来看,闫志赶到这医院的时候,是早上五点半。如果凶手杀了闫志,立即处理好,再赶去旅馆,就算是在六点半左右,店主说他迷迷糊糊睡到七点左右才醒来,这时候凶手悄悄潜入旅馆杀人,然后离开,我认为是可行的。不过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闫志,而我认为他已经凶多吉少。」
凶杀案中的共同点
我发现每一个厉害的刑警都如死神一样有预言力。闫志真的死了。警方搜查了植物园附近,在植物园外头的水渠里找到了闫志的皮包。
虽然植物园是被大院墙围绕起来的,而且晚上也会关闭。但是园子里有一处人工水渠,是养荷花的。水渠从园子里延伸到园子外头,水是流动的,而且水下有个从园子里通往外头的洞口。
一般没人无聊到从这里钻进植物园——毕竟水渠的水有点儿脏,所以洞口处也没有加铁栏杆。而凶手似乎就将闫志杀了之后,从水渠这里抛尸,让他的尸体顺着水流进了园子里。
警方在园子墙根的枯萎荷花叶茎中发现了闫志的尸体。他下半身陷入淤泥里,被一刀割喉,看来是很快就死掉的。但等法医将他的尸体挖出来细查的时候,发现他的下体也被割掉了,而且可怕的是塞在了嘴里。
法医对梁震说,「对了,张艳的五官被割掉,而且舌头也被割掉了。但是闫志的没有。」
我忍不住问。「舌头也被割掉,是怕她呼救吗?」
法医说。「不,是死后割掉的。张艳死因是窒息,被活活捂死的。之后的五官什么的,都是死后被割掉。」
「也是够残忍的,看监控里,这个神秘嫌犯和闫志很熟悉的样子,只是说了几句话,闫志就跟他走了,是不是熟人作案?或者是张艳的男友,前男友,暗恋者什么的。」
梁震迟疑片刻,「先排查一下熟人吧。虽然我认为可能性很小。」
「为什么?」
梁震说。「因为我从张艳的尸体上感觉到的不是愤怒,而是厌恶,憎恨。说不好,查下看看吧。」
然而经过几天的排查之后,没有找到闫志和张艳的熟人里谁有作案的可能,几乎都没有动机或者时间去作案。就在这时,第二起杀人割脸案发生了。
这次的割脸案倒是没有收到凶手的快递信挑衅,想必是觉得警方有了一定的戒备,于是收敛了。然而手法和之前一样,割掉女方五官和舌头,乳房,戳烂下体。
这次的女尸是在郊外的一辆汽车里发现的。早上,附近的居民起来遛狗,见一辆汽车半开着门停在路边,便往里看了几眼,结果却见到一具可怕的女尸躺在里头。
汽车的车主不见了,可是没多久,警方在附近的小树林里找到了车主的尸体。经过调查得知,车主叫鲁东,是个做地产生意的老板。女的是叫 TINA,中文名郑娜,是他的员工,一个房产销售小姐。
毫无疑问的,这俩人也是和闫志一样,婚外情。俩人都死于晚上十一点,但鲁东的妻子似乎是知道这一切的,只是她也没有作案时间。而且这种手法一看就是连环杀人案的作案手法,闫志和张艳,TINA 和鲁东,这四个人的死,都是同一个凶手作案。
我问梁震。「凶手选择这四个人下手的原因是什么呢?除了都是婚外情之外,没有别的共同点吧?」
梁震点点头:「这你说对了,共同点就是婚外情。凶手对搞婚外情的男女似乎特别痛恨,尤其是女人。」
我说,「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会不会是某个曾经被戴绿帽子的男人?这样才很痛恨出轨的女人。」
梁震说:「不只是这样。我让法医对尸体进行再一次详细的检验,法医说,破坏五官等行为确实是死后进行的,但是女尸的舌头是人还活着的时候,连根拔起的。这个行为仿佛是有特别的意义。」
我说道。「可是,如果人还活着的时候拔舌头,张艳不会呼救吗?那种廉价旅馆隔音肯定不行的吧?可是并没有人听到那个房间传出呼救声。」
梁震说。「那种廉价旅馆,去住的一般是三种客人:第一,外地来打工,但是还没找到工作的民工;第二,外地来探亲,但是没钱住条件好的旅馆的人;第三,搞婚外情的人,或者没钱的情侣。因为这种旅馆没有监控,住客复杂,一起同住的有很多都是男女情侣,屋里出点什么动静,只要不是太严重,自然没有人去管闲事的,你懂吧?」
我略微思索了一下,立即明白梁震的意思,不由有些尴尬。他一脸认真地说着别人不可描述的事情,让我觉得有点儿微妙。
「嗯,就算这舌头是人在还活着的时候割掉的或者拔掉的,那他的目的是什么?让死者体会痛苦,表达他的憎恨?既然如此,为什么特意先拔了舌头,再到死后才割掉五官呢?如果都是活着的时候,将死者的嘴堵住,然后进行这些行为,不是更能折磨死者?」
「那可能是因为,舌头更让他痛恨。」梁震问我。「你说,一个人为什么痛恨别人的舌头呢?」
「嗯——」我思量片刻,说:「因为有舌头的人会说人是非,这个凶手很可能被恶意中伤过,留下了严重的心理阴影。」
梁震点头,走到办公室的白板跟前,拿起一支黑色笔递给我:「你这一年多来一直跟着我们查案,而且你自己也学过一些犯罪心理学,你认为,这个凶手是什么样的人?有怎样的特点?」
我知道梁震想让我将这凶手的特点写白板上去,但是梁震这样一说,让我压力山大,莫名觉得这笔有点儿沉。而这时候,我也才发现刑警这个职业背负着一种说不上来的沉重。
梁震见我犹豫,「你也别想太多,我们只是讨论案情,并不是让你破案的。说对说错也都没关系。」
我点了点头,拿过笔,沉思片刻,「凶手应该是个男人,结过婚,妻子有了外遇,所以他讨厌出轨的男女。这个人的妻子很可能是个悍妇,平时对他冷嘲热讽,做过不少刺激丈夫的事情,所以凶手才讨厌女人的舌头。」
他人即地狱
梁震点了点头:「然后呢?」
我说道「凶手——能知道这几个人约会的地点,应该是之前就跟踪调查过。所以他应该不是固定工作,是那种可以协调时间的工种。而且还能在城市里到处跑来跑去,应该是外卖员,或者快递员的工作?」。
梁震点了点头:「继续。」
「从视频里一直没有看到凶手开车,他应该经济条件一般,或者不太好。但是跟踪这么多人,总要有交通工具吧,或者他会骑摩托这类,根据长时间跟踪,才摸清了这四个人的行程,知道他们都会在哪里约会。他应该也是闫志的熟人,不然为什么说了两句话,闫志就跟他走了呢?」「其他的,我还真想不到了。」
梁震点了点头,上前将「闫志的熟人」给划掉了:「这个条件不准确。」
我问。「为什么这么说?」
梁震说,「因为骗走一个人不一定需要认识对方,和对方熟悉,同样,威逼利诱,威胁也可以带走一个人。比如对方说,你刚才偷情的照片在我手上,如果你不跟我走, 就发给你老婆看。这种情况下,闫志也许一时着急,会跟着他走。」
「好吧,你说的也对。这样的话,这个凶手到底为什么选他们四个人呢?只是因为偶然调查到了他们出轨,所以才选择了这四个人下手?」
梁震说:「你刚才分析的有一部分是对的。这个凶手在下手之前,肯定是跟踪调查了被害人很长时间,所以他对四个人的行踪很了解。而且,凶手的工作时间不固定,这样才能跟踪监视被害人,然后下手。」
「所以,这个凶犯应该是三十到四十岁之间,经济条件比较差,做外卖员或者快递员的职业。当然,更偏于快递员这个行业。因为闫志和鲁东居住的小区虽然不同,可是隔着不算远。而且外卖员接单是全城接,快递员则负责相应的某一片区域。这个人应该是离婚的或者和妻子关系很差,又或者他的妻子失踪了。因为凶手如果痛恨他妻子出轨的话,很可能早就对她下手了。」梁震说着,将所有条件列在了白板上。
加上之前从监控里查到的疑凶的大概身高,将这些条件加起来,之后便开始繁琐的排查工作。
所幸这阵子警方动静比较大,凶手也没敢继续犯案,但是排查疑凶也用了快半个月。不过等全市警察加班加点排查之后,最后锁定了七个人。这七个男人都符合梁震对犯人的侧写,也都在案发的时间段没有人证可以证明行踪。
虽然说可以协助调查扣留这些人一两天,但是嫌犯还是很狡猾的,尸体上也没有留下太多线索。而且从监控里可见,凶犯当时戴着口罩和帽子,唾液毛发什么的都没有在现场遗留。
如果说将尸体送去给专家解剖,做特别详细的验尸报告的话,那时间消耗就太长了,两天很难出结果,扣留的嫌犯放走,那就太危险了,而且打草惊蛇。本来市局想要找专家来对照声音进行声谱分析,通过调查凶手打来的电话录音,和嫌犯的声音进行对比,然而这种技术市局也没有,得找专业的鉴定机构,一来一回便需要很长时间。
于是案子一时间又开始陷入僵局。
嫌犯做足了准备工作,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如今七个嫌疑人,如何在一到两天内分辨出真凶呢?
在市局上下一筹莫展的时候,梁震提议:调查七个人中谁是性无能患者。
梁震说「凶手对偷情情侣中男性的一方虽然也下了杀手,但是他同时将对方的生殖器官也割掉了。一方面可以说这个人是痛恨偷情的男人,把他们想成是给自己戴绿帽的人。另一方面,切掉的生殖器官并没有在现场留下,看起来是被凶手带走了。为什么呢?这似乎在隐藏着凶手一种暗藏的欲望:想要自己恢复某种功能。就像是古代的太监,虽然被阉割,可是,他们却将自己被切掉的身体部分珍藏起来,我想是有这样一种心态吧。」。
针对梁震的提议,市局调查了这七个嫌犯的资料,最后确定,确实有一个叫佟小亮的人患有性功能障碍。为了治病他去过几次医院,但是都没有什么效果。
此时还剩下一天半的时间,但梁震依然将所有精力都放在调查佟小亮身上。我跟着梁震一起熬夜查案,心中其实也对他的判断有所怀疑。
佟小亮年龄三十三岁,是广西农村的,他老婆据说是跟着外地来的男人跑了,一直没消息。俩人在一起的时候,老婆总是嫌弃佟小亮太穷,所以他才出来城市打工,但由于学历不高,做了兼职的快递员,跑腿什么的。
据他的一个朋友说,他在外地打工了一年多之后,回家过年,发现老婆拿着他的钱和别人跑了。之后他就没回过老家,一直在城市里打工赚钱,自己生活。
佟小亮居住的地方警方已经前前后后搜查过了。他租住的是城郊的一处还没拆迁的平房,带院子,一个人住。但是家里没有发现任何作案工具。去了他工作的快递站点儿,找到佟小亮平时用的柜子,倒是发现了一点血迹。经过鉴定,是被害人张艳的血,看来是他杀人之后将凶器藏在这里,不小心还是沾上了血迹。
但是杀人凶器依然没有踪影。
之后,梁震让同事们调查当天佟小亮寄出的快递:「我们带走他的时候,他正在整理当天的快递箱子。我认为他看到警察之后,很有可能将凶器顺手藏进了自己给客户包装的快递箱,然后这凶器现在可能还在路上。」
梁震这想法确实很有创意,于是警方截停了当天站点儿发出去的所有快递,居然真的在一箱儿童玩具里找到了染血的匕首,钳子和连帽衫!
查到凶器之后,佟小亮倒是没有多作否认,但是态度依然很嚣张,说这四个人就是他自己杀的,他们很该死。
在被带去监狱的时候,佟小亮依然很不以为然,仿佛杀人是很骄傲的事情。「你们能找到我,不过就是运气好罢了。」
我看着他平平无奇的长相,忍不住问:「你杀了这么多人,难道不害怕吗?」因为他杀人的手段虽然残忍,但是更偏于一定程度上的心理扭曲和泄愤。他本来能做一个正常人,而我相信他也有正常人该有的同理心和恐惧感。
佟小亮冷笑一声:「不怕,因为我只觉得痛快。没错,也许你会觉得我走上这条路很可惜,但是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他人即地狱。都是你们所有人把我逼成这样的!」
被警察拽上车的时候,佟小亮依然毫无悔意。我看着远去的警车有些感慨。案犯佟小亮称自己为黑野狼,这个自己取的昵称,更像是在否认现实里他自己的无能。被人嘲笑无能又不是男人,所以才爆发出了极度的自卑感。而这自卑感和仇恨心,又扭曲成了狂妄自大和表演性人格,这才一方面杀人,一方面又向警察挑衅。
佟小亮的异常,确实是他自己和外界压力强压后造成的惨淡结果。但最终让他陷入深渊的,还是自己那无法自我救赎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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