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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全州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林某、唐某文、曾某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被告人唐某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被告人曾某斌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
2002年至2018年期间,李某组织、领导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较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地通过开设赌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手段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活动。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永福县及其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被告人林某、唐某文、曾某斌明知该组织长期在百寿镇及罗锦镇周边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参加该组织实施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该组织的一般参加者。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林某的行为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唐某文、曾某斌的行为均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在充分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适用的法律基础之上,遂作出上述判决。
提起百寿镇及罗锦镇,让小编想起以李佳为首的罗锦帮黑恶势力!看完新闻小编至今都瑟瑟发抖!
此前相关报道!
桂林横行16年近年来规模最大黑社会团伙被公审!该团伙曾故意杀人!!
12月17日上午9时,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佳等39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一案。
据了解,该案是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桂林市法院审理规模最大、被告人数最多的一宗涉黑案件。
成立16年,他们无恶不作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起,被告人李佳纠集被告人唐利军、刘嘉等人开始在永福县罗锦镇通过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树立恶名。
在开设赌场敛财的过程中,李佳笼络了一批社会闲杂人员,同时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为其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保护,逐步形成以李佳为首的罗锦帮黑恶势力。
为巩固、提高其非法地位及扩大影响力,李佳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1起,致1人死亡。
同时,还组织实施了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罪行累累,令人深痛恶绝
2010年10月11日正逢罗锦镇圩日,李佳恶势力团伙纠集上百人持凶器、佩戴标识前往斗殴时被公安机关及政府工作人员拦截,随后被驱散。
该案众多持械斗殴人员与公安干警、政府工作人员长时间对峙,影响极为恶劣。
案发后李佳恶势力团伙未受到追究,此前开设赌场、寻衅滋事、威胁殴打政府工作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亦未受到追究。
由此李佳恶势力团伙的非法影响力得到大幅度扩张,开始形成以李佳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9年至2011年,被告人周春、莫世文、张书强等人开始在永福县百寿镇开设赌场、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初步形成以周春为首的百寿帮恶势力。
李佳黑社会性质组织与周春恶势力团伙在发展过程中开始接触。
2011年7月30日晚,李佳黑社会性质组织与周春恶势力团伙十余人聚餐后前往桂林市秀峰区丽会商务会所娱乐。
后因停车问题与会所保安发生纠纷并持械殴打会所保安、工作人员及老板,造成一人重伤,二人轻伤,多人轻微伤的危害后果。
案发后,李佳黑社会性质组织仅刘恺一人被从轻追究刑事责任。此后,李佳黑社会性质组织与周春恶势力团伙合并。
形成以被告人李佳为首,以被告人周春、李小敏等人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吕朝妃、李曼雪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陈建飞、王云德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规模达到百人以上。
2010年至2017年,李佳黑社会性质组织为攫取非法利益,争夺地盘,逞强斗狠,树立非法权威,公然与政府对抗。
2010年超生殴打计生干部,2013年围攻殴打查赌的罗锦派出所公安干警等,事后李佳黑社会性质组织均未受到追究,严重侵犯了公民人身、财产权利,扰乱了国家机关和社会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以李佳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永福县罗锦、百寿等乡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永福县罗锦镇、百寿镇乃至永福镇形成重大影响。
形成了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及永福县的政治生态环境。
罪大恶极,这伙人必须严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佳组织、领导以暴力、软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的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应对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周春等其余38名被告人,应以参加黑社会组织的具体情况及所涉及的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各项犯罪事实展开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
因本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疑难、复杂,本次开庭审理时间预计将持续至少5天。被告人亲属、部分政法干警及律协代表旁听了庭审。
团伙背后“保护伞”早已被打掉!
据相关媒体报道,李佳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之所以如此胆大妄为,原因在于得到了永福县政协原正处级干部刘永祥的“保护”。
公开资料显示,刘永祥,男,永福县人,曾任永福县政协主席,正处级。2018年5月14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桂林市纪委对刘永祥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6月26日,桂林市检察院公布消息称,该检察院依法对桂林市监察委员会移送的犯罪嫌疑人刘永祥决定逮捕。随后刘永祥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被爆出。
经查,2006年至2016年,时任永福县政协主席的刘永祥长期与该县涉黑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李佳及其成员保持密切联系。
同时刘永祥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当选政协委员、协调工程项目等方面为李佳等人谋取利益,收受李佳39.15万元。
此外,刘永祥出资入股李佳经营的安棉采石场,并获利40.65万元,并接受李佳请托,为因涉嫌犯罪被羁押的李佳涉黑犯罪团伙骨干成员向司法机关打招呼,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据纪委通报,刘永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经决定,给予刘永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法治社会,岂容恶人横行,百姓受屈。对于这样的人,必须严惩。同意请点zan
来源:桂林中院、平安桂林、全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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