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对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部分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走访慰问,不论是顶层还是各地方在相关的通知文件中,常是三令五申,但对于普通的退役军人群体,好像规范性文件很少。
其实在2019年退役军人事务部就下发了关于印发《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指南》的通知,在这份指南的附件《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规范》中,就涉及到退役军人走访慰问的规范。
譬如,对以下几个重要时节要进行重点慰问(解析非通知原文):
1、春节、建军节。每年春节前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相关部门都会联合下发通知,部署春节走访慰问相关工作,对于部分享受定期抚恤生活补助或家庭困难的退役军人,地方事务部门会有倾向性的进行走访慰问。
对于建军节,每年同样有通知明确。近些年,不少地方通过向退役军人寄发慰问信,发放“八一”慰问金,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走访问题,慰问群体越来越大,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此前,针对“八一”慰问金,军路也有过多次报道,详见:《退役军人“八一”慰问金,尊重和记住更重要!》《八一慰问金,多地普发所有退役军人!》等文章。
2、70周岁以上重点优抚对象生日。据媒体公开报道,不少地方自规范出台后,已经采取举措落实。他们依据信息采集登记的退役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建立生日台账,地方制定标准统一购置生日蛋糕、生日礼物等慰问品,由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具体组织走访慰问。
3、现役人员立功受奖和退出现役时。对于现役军人立功的,军地有明确规定喜报的寄送,其中不少地方还专门出台规定,对现役军人立功受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金。其中有的地方以原总政治部、原总后勤部联合印发的(政组[2014] 119号)规定标准予以发放奖励:
奖励标准为:荣立一等功奖励10000元;荣立二等功奖励5000元;荣立三等功奖励2000元;荣立嘉奖及优秀士兵奖励500元。
不过,也有的地方的标准要远高于这个标准。譬如安徽滁州对获得荣誉称号、一、二、三等功分别奖励10万、5万、3万、5千元奖励,对优秀士兵也给予2000元奖励。
对于军人退出现役时,自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建后,为退役军人举行欢迎仪式,迎接退役军人光荣返乡逐渐成为常态,有的地方还专门为返乡的退役军人颁发退役纪念品和赠送慰问品,受到广大退役军人的欢迎。
4、烈士纪念日和烈士忌日。每年烈士忌日和9月30日全国烈士纪念日,在这些特殊的重要时节,缅怀革命先烈,走访慰问烈士遗属,解决烈士遗属困难,表达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遗属的关心关爱和关怀。
5、退役军人离世。在退役军人离世时,给予祭奠和对家属进行慰问,可以说这份关爱,是难得可贵的。譬如,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出台《关于对部分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离世后给予慰问金的通知》明确:
对石台县农村籍退役士兵、城镇籍无工作单位退役士兵、“三属”(烈士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离世后,发放一次性慰问金500元。
无独有偶。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也出台了《关于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进行“退出”关怀的通知》,《通知》明确:
从事自由职业的退役军人、重点优抚对象“退出”(离世)的,由乡镇、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送上花圈进行祭奠,挽联署名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并送上500元家属慰问金。对现役军人及家属去世的,同样有慰问。
走访慰问退役军人,以普遍走访慰问与重点人员走访慰问相结合的方式,除了上述规范的几种重要时节进行慰问外,对于以下人员,规范明确要重点做好走访慰问:
一是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战士、老革命与其配偶;二是“参战参试”退役军人;三是烈士遗属;四是伤残军人;五是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退役军人;六是遭遇重大变故或遇到重大困难的现役和退役军人家庭。
前不久,军路推出了《又到一年集中慰问,他的经历对你有帮助!》文章,其中列举的真人真事,正是符合上述中“遭遇重大变故或遇到重大困难的现役和退役军人家庭”,故而当战友真正遇到困难的时候,一定要主动汇报、寻求帮助。
来源: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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