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尔滨市国资委获悉,为进一步稳定生产经营,保持市场活力,近日,哈尔滨市国资委出台了《关于免除房屋租金及强化国有企业帮扶带动作用有关事宜的通知》,通过免租金、帮扶带动等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展现国资国企社会责任和政治担当。
根据《通知》,对承租出资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落实哈尔滨市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稳经济促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哈政规〔2021〕12号)的基础上,自2021年12月25日起,再免除4个月租金或免费延长4个月租期,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对间接承租国企经营性房产情形的,转租人不应享受本次免租政策,出资企业应督促其将免除租金全部落实到实际承租人,确保实际承租人最终受益,具体免租方式由出租方、承租方以及实际承租人共同协商确定。
《通知》要求,各出资企业在货款回收、原材料供应、项目发包、产业配套等方面,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对已签订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最长可以延长6个月合同履行期限并签订补充合同,具体延长时限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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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清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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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王瑾 崔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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