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霍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以杜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
上世纪90年代至2005年,被告人杜某、黄某某、杨某某、张某等人因犯抢劫罪、流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先后被判处刑罚,形成恶名。2009年以来,被告人杜某陆续纠集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混迹于社会,在霍山县境内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妨害作证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杜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黄某某、邓某、张某某及杨某(在逃)为重要成员,被告人余某某、张某某、刘某某、杨某某、杨某、张某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霍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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