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烟台12月29日电 近日,山东省政府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深刻汲取“天丰369”轮“12·12”事故教训做好海上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当前海上安全工作,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烟台龙口海事处迅速行动,周密部署,认真落实《通知》要求。
一是汲取教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烟台龙口海事处向各公司传达《交通运输部关于近期海上交通事故情况的警示通报》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山东海事局、烟台海事局关于深刻汲取“天丰369”轮“12·12”事故教训做好海上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要求船公司立即将上述通知传达到公司每个人员、每艘船舶,以案说法,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结合具体情况对所属船舶提出针对性安全管理措施。
二是督促航运公司高度重视,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克服麻痹思想;与公司共同探讨了在管理责任落实、船员任职资格等方面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求公司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自身管理存在的不足,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三是严防死守,加强预防预警。在检查工作中,海事处要求公司切实加强船舶冬季安全管理,严防死守,加强对所属船舶跟踪管理,及时获取、跟踪海上风险预警信息,指导船舶选择合适地点避风,切实做好恶劣天气防抗工作。
下一步,烟台龙口海事处将以案为戒,继续深度开展隐患排查,严格做好海上安全监管工作,并要求航运企业认真开展自查,举一反三,研究制定针对性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海上安全事故发生,维护辖区海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吉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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