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罗龙辉又收到一面锦旗,他自己都倍感意外。因为这一面锦旗承载了三位劳动者两年来对执行法官的信任。
事情要从两年前开始说起:龚某、汤某、陈某三人在某家具城工作多年,因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得的工资福利得不到保障,2019年,三人一纸诉状将该家具城老板龚某安(个体工商户)诉到法院,要求给付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合计37万余元。经审理胜诉后,被告仍未履行给付义务,三原告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调查被执行人龚某安财产发现,他所经营的家具城因为亏损早已转让,目前自己在外打工,名下没有其他财产和收入,仅有一套房产是夫妻共有的,尚有近20万贷款,处置房产对于三位申请人来说并不能全部清偿到位。执行法官通过组织四方协商,最终达成协议,由被执行人龚某安按月支付3000元,直到欠款全部清偿。两年来,罗龙辉始终牢记该案,每个月催促被执行人按约履行。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执行法官“闹钟式”的“关心”下,龚某安终于被打动,四处筹借28万余元,将欠款一次性支付到位。三位劳动者虽时隔两年才拿到了执行款,但对执行法官没有一句怨言,还决定制作锦旗送到执行局,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执行感言:
执行案件并不是立案就能马上实现权益兑现,往往要下大力气、花长时间,甚至有些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暂时不能实现债权。但每一位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法官的理解,都是我们在执行路上负重前行的永恒动力。
2021.12.22
审核:吴林波
责编:龚亦芳
供稿:罗龙辉
2021年第146期之一
总第109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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